金融界1月17日消息,福莱新材“公告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以烟台分公司位于海阳市行村镇行村连接线西、一号路南、二号路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担保并签署《抵押合同》。现该项目在建工程已完工转为固定资产,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经协商双方近日重新签署《抵押合同》,以烟台分公司该位置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此次抵押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