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人曾经说过“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需要考虑人性的险恶”,有些事在法律上虽然可以说得过去,但是在道德上、在公序良俗之中是没办法说得过去的。

在法律还不够完善的今天,很多事情可能不违法,就算违法了也不算犯罪,但是它已经违反了人们朴素的道德观,是正常人三观所不被允许的,就像婚外情、婚外育等等,目前在法律上是一片空白,但是这些在正常人的眼里就是不道德的,是要受到唾弃的。

爱雪是家里的幼儿,从小就受父母宠爱,父母对她和对哥哥完全是两个样子,对哥哥从小就要求严格,对她就比较放纵,不爱学习就不要求了,后来实在没办法就花钱上了一个中专学幼师专业。

在学校里她也没好好学,不是逃课去网吧就是和一帮染着黄头发的男生一起出去玩。中专毕业,家里花钱托关系让她进了一家幼儿园上班,刚开始还挺好的,毕竟教小朋友也不需要什么太高的专业知识,只要和孩子们玩到一起就好。

父母看到了她工作稳定了,就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相亲,希望她尽快地安定下来。爱雪呢不喜欢父母给她张罗,她从学校开始没少谈男朋友,但是也都没有长久,短的两三个星期就分手了,长的也就一学期左右。

后来,她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人设在学校崩塌了,所以再也没什么人正儿八经的追求她了。很快她就过了25岁, 好多同学都开始结婚生孩子,父母再次对她进行了各种催婚。

最后,她选择了一个叫宇峰的男孩,这个男孩和她家不远,骑车15分钟就能到。这个宇峰还是不错的,在中学当老师,年纪轻轻的就获得了市里和县里的奖。宇峰之前也谈过一段恋爱,后来因为双方家庭的反对就没有走到一起。

两人接触之后,爱雪觉得宇峰不光长得不错,还是个暖男,所以就答应了下来,半年后他们就结婚了。婚后两个人还算不错,爱雪不怎么喜欢做家务,宇峰就做,爱学不会做饭,宇峰就给她做,给她炖汤、给她做鱼吃。

如果一直按这个走下去,两个人肯定会很幸福的。只是爱雪这个人比较活泼,身边的朋友也不少,有个男生从学校开始就一直在她身边,他们俩经常一起玩,以前是去网吧打游戏,

后来就是看电影、吃饭、逛街等等,跟情侣没什么两样。对外爱雪说他是自己的男闺蜜,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叫孙建的男生就是爱雪的一只备胎。

后来爱雪和宇峰恋爱到结婚的时候,爱雪对孙建就没怎么搭理,可是孙建一直也没放弃,就这样一直还在她身边。宇峰觉得自己和爱雪结婚了,让她和别的男人保护一定的距离,可是爱雪觉得宇峰小气,两人就为了这个吵架。

那段时间本来教学任务又忙,加上又和爱雪吵架了,宇峰的生病了,阑尾炎复发了,他一直有这个毛病,隔段时间复发一次。这次他一狠心就做了手术,把阑尾给切了。

他做手术那段时间,爱雪只过来看过了两次,根本没在医院照顾她。那几天爱雪天天和孙建腻歪在一起,因为孙建向爱雪哭诉,自己都28了,还没有女朋友,还没有和女人发生过关系,他请求爱雪帮帮她。

爱雪脑袋一发热,就答应了。爱雪觉得这个没什么关系的,反正自己也不是一直跟他在一起,偶尔帮他一次也没关系。

不巧但的,两个月后爱雪发现自己怀孕了。从时间上看这个孩子肯定不是老公宇峰的,因为自从和宇峰吵架,加上宇峰做手术、术后恢复等,至少一个半月没和自己发生关系了。

得知爱雪怀孕了,宇峰也很诧异,随即他也明白了。他给爱雪下了通牒,打掉孩子,还有可能谈。但是爱雪的犟脾气上来了,她说生孩子是她的权利,说都不能剥夺她生孩子的权利,如果老公不允许她生孩子,就是不爱她了,那这种日子也没法过了。

宇峰被她气笑了,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厚的。他提出离婚,但是爱雪说自己怀孕了,离婚后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不想离婚。宇峰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可是法院也是认为爱雪怀孕了,不能离婚。要离婚必须等孩子一周岁以后。

大家觉得法院这样认为有道理吗?宇峰有什么办法能和爱雪把婚给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