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任命于玉、鲍峰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鲍峰出生于1970年,早年就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曾担任过公诉处副处长,公诉处处长,公诉一处处长,#冬季旅游去哪里#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举报中心主任、国家(刑事)赔偿办公室主任等领导职务。
2013年到临沂市工作,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回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任职,担任副检察长。
2021年仕途再进一步,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担任代理检察长,成为正厅级干部。次年正式当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目前蒋万云已经接替鲍峰担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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