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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9 日,河南西平法院披露的一起离婚案件引发热议。原告小红与被告小强于 2015 年 12 月成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自孩子出生,每逢佳节长辈们便给予几百至上千元红包,这些压岁钱一直由小红保管,截至今年,已积攒至 5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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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5 年 1 月,小红与小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除了确认女儿抚养权,小红还请求分割女儿的压岁钱。小强同意离婚,但主张自己抚养女儿,且强调压岁钱是女儿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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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小红离婚诉求。但对于分割女儿压岁钱的请求,法院明确不予支持。法院指出,长辈基于亲属关系给予晚辈的压岁钱,属于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小红和小强作为监护人,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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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离婚,两个女儿由小强抚养,小红按期支付抚养费,5 万余元压岁钱则由小强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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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判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明晰了未成年人财产的法律归属,也为监护人敲响警钟,即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财产来源日益多样,类似案件或许会增多。此次判决为今后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范例,提醒人们关注未成年人财产保护,让法律成为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