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卫卫医罚﹝2024﹞B02号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5.353465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781MB0U43761R 违法事实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处罚机关 卫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10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卫辉市第一中学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7817805422804 处罚内容 1、责令其立即改正;2、警告;3、没收违法所得伍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陆角伍分(53534.65元);4、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所列处方;5、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 数据来源 卫辉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唯一标识 114541185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7814171935576

来源:信用中国(河南 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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