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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吉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到吉林省为进一步优化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的调整。

以下是具体内容:

工商业用户电价政策:

执行范围:文件规定,吉林省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设备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需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电价浮动:工商业用户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

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

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这为工商业储能提供了明确的峰谷电价时段,有利于其优化储能充放电策略,降低成本。

鼓励工商业用户配置储能:

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

这意味着,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配置储能不仅是一种可行的节能降耗手段,还可能获得经济效益。

分时电价损益处理:

分时电价损益无法在发、用两侧直接传导的,或因执行分时电价产生的偏差及不平衡资金,由电网企业单独归集、单独反映,通过系统运行费用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这一机制保障了分时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也为工商业储能的公平参与提供了保障。

政策执行与调整:

文件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省内代理购电用户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发改委将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情况,结合新能源发展、政策执行效果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20241203:

20241116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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