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苍南

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已对廖美玲(女,1966年12月出生,苍南县钱库镇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廖美玲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侦查办案需要,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务必尽早到苍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10室接受询问,并提供民间互助会会单、借条借据、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书证。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577-59896120;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特此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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