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讲座的部分嘉宾合影
1月18日下午,本次活动在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指导下,由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广州人民艺术中心、广东新快报社共同主办,新快报收藏周刊、广州市美协理论与传播艺委会承办,并得到广州青年美协支持的“向美而行”美育浸润行动——“礼乐文化与中国书法”专题讲座在广州人民艺术中心举办。
主讲嘉宾陈志平
本次主讲嘉宾为华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历代书法资料整理研究与数据库建设》首席专家、中国书协理事、广东省书协副主席陈志平,他从“礼乐”的角度,剖析书法演变,并分析书法演变与礼、乐关系。
活动当天,广州市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谭晓红,广州市美协主席刘思东,广东新快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冯树盛,广州市文联文艺工作部部长翁敏、副部长王文浩,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广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林振武,广东画院专职画家黄唯理,广州市美协原副主席张思燕、广州青年美协主席赖智豪,云浮画院原副院长、当代重彩艺术家郭伟光,广州市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山大学美学博士吴嘉茵,广州艺术博物院学术委员、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陈嘉顺,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美术创意学院美术学系副主任曾俊添,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国艺教育专委会副主任黄丹,广州市美协理论与传播艺委会主任、新快报收藏周刊主编李世云,020艺术观察黄伟哲等嘉宾以及来自各高校的学生和艺术爱好者出席了现场。
讲座现场
讲座开始,陈志平从一些书坛现象切入,为何近年“乱书”“丑书”屡有出现?书法中的“法”应该如何理解?历代书法与传统礼乐教义是否有着某些密不可分的关联?在陈志平看来,这是当代书法创作中“礼乐”失范所导致。
那么,何为礼?何为乐?
“礼”的基本含义是“有序”,“乐”的基本含义是“和谐”,二者之间又相辅相成,礼偏于外,乐偏于内。“礼自外作,乐由中出”“立于礼,成于乐”“礼之用,和为贵”,礼和乐虽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在最终目的方面保持深刻的内在一致,内中贯穿了“天人合一”和“尚和贵中”的中国文化精神。古人云“名教中自有乐地”深刻地反映了礼乐之间的矛盾和张力,这比现代人所说的“戴着镣铐起舞”更能揭示规矩与自由的内在联系。
在历代遗留的各种书迹,也能看出历代的“礼制”文化。在古代,哪些场合适合题写怎样的字体,都有严格的规矩。陈志平介绍,在古代题写匾额,多用隶书、篆书。如果具体到某位名家,那多采用颜真卿的书体,圆大肥厚有庙堂气,如用瘦金体题写匾额,显然是不合适的,这背后隐藏的就是一种“礼制”。此外,各种书迹,诸如金文里记载“井田制”所用的书体,“单于和亲”瓦当上表达天地人文的祈愿,书体都各有不同,这些蛛丝马迹,都能反映出书法本身承载的丰富意义。
讲座现场
在陈志平看来,书法中的“法”不能简单理解为法度、方法,如果仅仅把书法理解为“自由与规矩”就过于简单化,它背后隐藏着天地万物和人伦秩序,如果从“礼乐”的角度解读书法,则更贴切本意,也更有深度、内涵和历史感。从礼乐文化的角度分析中国书法就是为了给书法还原出一个历史纵深的内涵。
古代书法评论与今天的也截然不同,古人在评价别人书法的时候,通常是怎么形容的呢?
陈志平介绍,梁武帝在“评书”中说:“张伯英书如武帝爱道,凭虚欲仙。”“曹喜书如经纶道士,言不可绝。”“王献之书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还有黄山谷(黄庭坚)在“评书”中说:“王著如小僧缚律,李建中如讲僧参禅,杨凝式如散僧入定”“米(芾)元章书如快剑斫阵,强弩射千里。”
现场交流
在陈志平看来,这些用于比拟的人物存在社会身份的不同,内含尊卑等级优劣之分,寄托着儒家礼制文化的不言之教,其中最高的标准就是“动容中礼”。如《皇宋书录》中篇《温国文正公司马光字君实》:“上谓宰执曰:‘司马光隶字真似汉人,近时米芾辈所不可髣髴。朕有光隶字五卷,日夕展玩其字不已。’宰臣奏曰:‘如光所谓动容中礼,无毫髪遗憾者也。’上曰:‘然。’”孟子曾曰,“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
如果从书法史中看“秩序”与“自由”,首先可以从秦朝统一文字的小篆开始,小篆是最讲究秩序规矩的,后来发展出隶书,变得相对自由,接着就是“章草”,这个阶段也特别有意思,因为“章”代表的是秩序,而“草”则是自由,由“章”发展起来到极致,就是唐楷,“草”的发展则演变成后面的狂草,唐代书法,楷书和狂草同时发展到了顶峰,但因为互相牵引,并没有“失范”,而今天的“乱书”则是失范的体现。
到了宋代,书法发展从外在的“礼法”回归到内心,“尚意”得到强调,但“尚意”并不是胡来,而是“礼意”,即“礼乐”在内心深处的统一。虽然宋代书家并没有像唐代那样礼法森严,但他们对自身修养的要求很高,所谓“动容中礼”其实也是“乐”的要求。
现场交流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形成了“乐教”的传统,音乐“直指人心”的功能引导和规约了中国文化和各门类艺术发展的基本方向。《史记》所言,“乐者,心之动也。声者,乐之象也。文采节奏,声之饰也。君子动其本,乐其象,然后治其饰。”唐代以后,书法的人文化本质上就是书法审美的音乐化。“观韩子之序,知书之不可伪”(朱长文寓)直接导源于《史记·乐记》“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如此看来,早期的乐教传统到宋代之后,被体现到了书法之中。这也是书法发展中的从‘外礼’到‘内乐’的过程。”陈志平表示,唐代以前的书法,大多强调外在规范,而宋代之后则更多强调内心的修为。在古典礼乐传统的浸润下,书法始终不脱离“中”和“正”的基本规范。
现场交流
“书教代替了传统乐教的功能,这是书法的进步。书法是无声之音,是可见的音乐,可以记录古人的心迹,复现古典的传统。当代提倡毛笔书写的意义,不在于仅仅把字写好,这只是美术浅层功能,应该要认识到,它是人体生命气息的直观体现。我一直认为,表现人心最深刻的方式就是‘乐’,其次是韵文学,然后是书法,最后才是绘画。‘乐’本身是一种‘礼’的体现,它需要求声律和谐,否则就成了噪音,书法也一样,外在的规范可以失去,但是内心的和谐必需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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