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祭祀的教育及社会教化功能

祭祀是书院规制的重要内容。它与讲学、藏书一起构成了所谓的“书院的三大事业”。在书院培养、教育士人及进行社会教化活动的过程中,祭祀是很重要的途径与方式。《礼记·祭统》认为,祭祀是“教之本”:“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 …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在这里论及的作为“教之本”的祭祀,无疑也包括书院祭祀在内。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书院祭祀的教育及社会教化功能

一 确立、增强士人对儒家伦常

道德观念的认同感

书院祭祀对象众多,是一个包含多种类型的复合系统。如先圣、先师、先贤、名宦,等等。这些对象的选择,无疑体现了一定的原则,表明某种价值取向。如先圣、先师,按照孙希旦的说法,是指“制礼作乐以教后世者”及“承先圣之所作以教于大学者”。这实际上是从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的创造、弘扬、传播的角度来谈的。书院的主要受祀者先圣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宪章文武,删述六经,在对上古三代思想资料进行整合、创造的基础上建构了以“仁”、“礼”为核心的儒学思想体系,提出了一整套政治、伦理原则与行为规范,确立了儒学的核心价值系统。以孔子为“先圣”进行祭祀,是对孔子在儒学发展史上创始之功的肯定。

各书院所供祀的先儒、先师,则往往是一些在不同时代在儒学理论的创发、儒家价值观念的弘扬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者。如宋代以后许多书院供祀周敦颐,就是由于周敦颐遥接儒家道统,打破孔孟之后的千年幽暗,阐明心性义理之精微,在宋初为儒学发展开辟了新的方向,从而在理学发展史上起到了“开山”作用。而对朱熹的供祀,则是由于朱熹在宋代儒学发展中,继道统、立人极,尽广大、致精微,在集北宋诸儒学术之大成的基础上建构了一整套规模宏大、精致细密的思想理论体系,对儒道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于他们这类儒学大师的供祀,无疑是从对儒家之道的发扬、光大这一角度着眼的。正如元人蒋易在谈及书院祭祀先贤先儒的原因时所说的:

“盖自濂洛关闽诸儒继出,因孔孟之言,上溯帝王之道。于是教化大行,人人有士君子之行,使宋文治郁郁乎跨唐而越汉者,实由于此。当时君臣思所以崇报之,取其著书立言以继往圣、开来学、师表百世者,悉依四书院制,设官职教而祠祀之。”

其它一些祭祀对象的选择,则主要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凝聚、体现了儒家的某些伦常品质,显现了人格的光辉。如白鹿洞书院建忠节祠祀诸葛亮、陶渊明,原因正在于祠名所标示的二位先贤的“忠节”品质,“迎而祠之,重二公之忠节故也”。陶渊明“清风高节,照耀古今”,祀于洞中,目的在于“示诸生以出处之大义也”。“夫二先生,精忠大节,名载图,所谓百代殊绝人物也。”“吾之欲祀之也,非以二公德有可师,神无不在,而尊之以风世道乎!”

祭祀历代与书院有关的名宦、著名山长、主讲等也是遵循一定原则的。如元人李祁谈到之所以设书院祭祀范仲淹的原因说:“盖自六经晦蚀,圣人之道不传,为治者不知尊向,寥寥以至于公,而后开学校,隆师儒,诱掖劝奖,以成就天下之士,且以开万世道统之传,则公之有功名教夫岂少哉?夫以公之有功名教如此,则后世之宗而祀之,为学校以广之,固宜与夫子之道相为无穷。”其祭祀原因在于范仲淹“开万世道统之传”,有功于名教。白鹿洞书院先贤祠祭礼的祝文中也谈到,这些祭祀对象“人品高洁,师道尊严,淹贯六经,敬敷五教,出处或异,功德则同”。可以说,祭祀这些对象,目的固然在于“示以敬道”,表达后人对他们本身的尊崇与敬仰,但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尊崇他们所体现、所倡扬的精神价值。元人蒋易就说到:“书院设官,春秋命祀,并遵旧典,非徒尊其人,尊其道也。”正因为这样,选择先圣、先师、先儒、先贤作为祭祀对象,就表明了对他们所创发、倡扬、体现的价值观念的尊崇与肯定。

显然,对祭祀对象的选择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祭祀对象的选择所突显的是他们所倡导的学说、思想及所体现、代表的某种品质、人格,祭祀对象的画像、木主、祠宇实际上正是以某种无声的方式宣扬着一种学术观念、一种价值追求。士人们求学问道于书院,游于斯,息于斯,耳濡目染,这些祭祀的存在已成为他们为学进德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瞻先贤之遗像,肃然起敬,有不敢其傲慢之气,嚣陵之状者,岂复成为士也哉!”而书院士人如果长期受到这种环境的熏染,就自然容易产生一种认同感,常常以希圣希贤自期自勉,深思力行,最终成长为符合要求的儒者。明弘治间,杨廉在白鹿洞书院《宗儒祠记》中就谈到:

“群居终日,潜心乎儒,如射者之必志于中的,如行者之必期于赴家。旦望瞻仰,必以《图说》所谓‘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洞赋》所谓‘明诚其两进,敬义其偕立’而日加勉焉。此外复以直卿诸儒之著述,旁披而博考焉。予以反复而精思之,予以勇往而力行之,其不至于儒,吾不信也。”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杨氏强调书院祭祀对士人的劝诱、导向作用:“此祠固所以为报,抑不足以为劝哉!”这一看法,很有见地。实际上,士人在为学进德的过程中,确定目标,树立志向无疑是相当重要的一环。书院建立祠宇,设立祭祀,也正是要使学者有所向往、知所趋向。朱熹在谈及祭祀的作用时就说到:“惟国家稽古命祀,而祀先圣先师于学宫,盖将以明夫道之有统,使天下之学者皆知有所向往而及之,非徒修其墙屋、设其貌像、盛其器服升降俯仰之容以为观美而已也。”可以说,书院祭祀主要是提供了一种导向、一种规范,书院士人应该据以确定自身进德修业的方向。进行祭祀,重要的是要认同、继承、发扬“其学”“其道”。正如明万历间方学渐《重建东林书院道南祠记》中所说的:“吾愿入斯祠者,毋徒肃先生之祀,而求先生之学。”明儒彭时在论述祭祀的教育作用时也谈到,书院祭祀先贤,就是要使士人“仰而瞻其容,俯而读其书,一惟其道德言论是式是循”。明代白鹿洞重建二贤祠祀周敦颐、朱熹,南康地方官员蒋国祥作《记》称:

“余之新其祠宇,岂惟是俎豆之为耶?读其书而法其人,游其宇而思其道,以之持己,则峻理欲之防;以之治人,则严王霸之辨;以之治学,则儒与释必不可以同归。”

祭祀先贤,最根本的目的在于“法其人”“求其学”“思其道”,“惟其道德言论是式是循”。如果说士人们在书院讲学与书本学习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只是一些抽象的原则、规范,那么在祭祀对象的身上,这些原则、规范就变得更为具体化了。他们可以通过了解这些供祀对象在各种具体的历史、社会、伦理情境中的种种活动、表现以及他们的抉择,对儒家的伦理原则、规范有更为真切、深刻的理解与认同。这一效果,是仅仅通过说教与灌输所难以达到的。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设祀是教育理想的具象化。通过一座座祠宇或塑像、画像、木主,儒家的价值观念、学术理念得到了突显。在日常的书院生活中,这些价值观念与学术理念往往随着具象的实物进入人们的记忆,占据着人们的记忆空间,相关的认同感也由此形成。

二 引发士人对儒学的信仰

信仰是超越理性的一种更为深刻、牢固的精神、心理认同,它在道德人格的塑造、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具有强烈的、持久的作用。信仰的产生,往往需要一定的场合、氛围、情景,而书院祭祀活动正是通过种种方式,制造一定的情境、氛围,引发士人对儒学的信仰。

《礼记·曲礼》说:“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书院的祭祀活动,就包括了一系列的礼仪。这些礼仪加上陈设、祭品、仪品等,营造出一种庄严肃穆的场景,使人们对先圣先师先贤等供祀对象的崇敬之情升华为一种神圣的体验。如白鹿洞书院礼圣殿,每年郡守送诸生入书院时举行释菜之礼,每年春秋仲月仲丁日举行释奠之礼。在祭祀前,行祭者需“斋戒三日,不饮酒,不茹荤。散斋二日,沐浴更衣,宿于别室。致斋一日宿于洞中。”湖南益阳箴言书院也有类似规定:“祭前三日,监院请山长告诸生斋戒。”这种斋戒实际上是一个排除外界干扰,使“心不荷虑,手足不苟动”,集中思虑、专注精神以追念祭祀对象的过程。《礼记·祭统》说:“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礼记·祭义》说:

“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斋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也就是说,斋戒可以营造出一种氛围与情境,使祭者全部精神贯注于对祭祀对象的回忆、追思中,产生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幻觉,为最后在精神上与祭祀对象的交流,沟通打下基础。

除斋戒外,祭祀还有准备祭品、布置祭祀场所、礼器的陈设等环节。祭祀开始后,参加祭祀者在司仪的引导下向祭祀对象鞠躬、跪拜、行献礼、颂读祝文。整个过程,礼仪相当复杂,包含大量俯伏、跪拜、鞠躬等各类身体动作。显然,这一套祭祀礼仪并不是简单地奉献祭品及重复各种形体动作,它所表达的是一种象征意义。祭礼的目的在于“示以敬道”,礼仪所表达的是行礼者内心的真诚与崇敬之情,即《礼记·祭统》所谓“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这种诚信与忠敬是内心自然产生流露的,并非由外而至,“夫祭者,非特自外至者,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通过这一套规定的礼仪,行礼者可以从内心生发出一种对于祭祀对象的强烈的崇仰之情。

祭祀仪式中颂读的祝文更是在整个祭祀活动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将祭礼的主旨、意义点出,从而使行礼者将对受祀者的崇仰之情升华为对于祭祀对象所倡扬的学术理论所践行的原则规范及所体现的伦理品格的深刻认同。如白鹿洞书院在释奠孔子的祝文中称颂孔子“德配天地,道贯古今,删述六经,垂宪万世”,在祭祀先贤的祝文中称颂诸公“人品高洁,师道尊严,淹贯六经,敬敷五教。出处或异,功德则同,世代虽殊,法程犹在。"这些祝文,阐明了祭祀对象之所以受到供祀的原因,也使祭祀的意义超越了对具体的祭祀对象本身的崇拜而上升为对儒学价值观念道德的信仰。

三 激发士人的道德使命感

与社会责任感

前文谈到,书院的祭礼对象,有的是在儒学的创造、更新、发展及儒家之道的弘扬、道统的传承等方面做出巨大贡献的儒学大师,如许多书院祭祀的孔子及其弟子门人,北宋的周、程、张、邵,南宋时期的朱熹及其弟子、后学等等;有的是践行、体现家道德原则的先贤,如白鹿洞书院祭祀的诸葛亮、陶渊明、颜真卿,岳书院祭祀的道乡先生邹浩,等等,对这些人物的经常性的祭祀,会在士人心中激发起一种见贤思齐的使命感,所谓“知舜之当祀,必知舜之当法”,他们会效法祭祀对象,以祭祀对象的高尚品质与丰功伟业作为自我期许的目标,作为自己理想人格的范型,不断地进德修业,成己成物。明代学者詹理在瀛山书院《三先生祠行状》中说到,倡复瀛山书院,供祭曾经论学于此的朱熹等,其意义在于“遂多士景仰懿范,以兴起作圣之志”。清人戴钧衡也谈到,书院祭祀先圣先师,“非徒以尊德尚道也,其将使来学者景仰先型,钦慕夙微,以砥砺观摩而成德。"“登堂瞻仰,慨然想见其为人,相与考其行谊、著述,讲明而切究之。”

一些学者指出,书院的祭祀,实际上是希望通过树立榜样与楷模,使学者产生向往感、希圣希贤的使命感。如陈继新在《从教育观点析论宋代书院制度》一文中指出:“书院之祭祀先贤,其旨亦在树立师道楷模,使学子朝夕景仰。入其堂,俨然若见其人,玩索群书之际,体圣贤气象,而心向往之,油然而兴起'希圣希贤’之心。”李国钧《中国书院史》也指出,书院祭祀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树立楷模,感发志向与信念,使学者人其堂俨然若见其人’"。这是很有见地的。书院祭祀所提供的,是一个个楷模,他们以感性、直观的形式,展现了一个个理想人格的范型。士人们在日常的观摩、濡染中,会不自觉地产生景仰、钦慕、向往之情。在对人生目标、理想人格的设定与确立过程中,对祭祀对象的景仰、钦慕、向往就转化为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希望自己能够像祭祀对象一样,弘扬光大儒学,践行儒家伦常道德,“无玷于古人”。在道德品质培养与道德人格淬炼的过程中,这种使命感无疑是强大的推动力量。

书院祭祀还可以激发士人的社会责任感。书院的祭祀对象中有许多是有功于书院创建、恢复、发展的名儒、名宦,有的还是书院的山长、教师。正是由于他们的努力,书院才得以创建或在经过种种自然、人为灾祸之后仍然办学不辍,弦歌不绝,并不断取得发展。如岳麓书院的六君子堂所祭祀的就是这样一些先贤。置身于历代先贤所营建的环境中,作为先贤们所开创的事业的受益者,书院士人自然应当想到前贤往哲创建书院之辛劳,维持书院之艰难,认识到书院学习生活环境之来之不易,从而对创业先贤报以感激之情。但更为重要的是,书院士人还可以认识到,先贤创设、发展书院的种种举措,种种努力,实际上熔铸了他们的理想,倾注了他们以书院培养造就明道济世之才的期望。早在南宋乾道年间刘珙修复岳麓书院后,张栻就谈到:“侯之为是举也,……盖欲成就人才,以传道而济斯民也。”袁燮《东湖书院记》亦称:“君子之学,岂徒屑屑于记诵之末者,固将求斯道焉。……儒者相与讲习,有志于斯,以养其心,立其身而宏大其器业。斯馆之作,固有望于斯也。”显然,书院祭祀先贤,实际上也就将这样的问题摆在士人面前:如何才能不负先贤创设、发展书院所寄子的殷切期望,使自己符合儒者之道的要求,成为器业宏大、能担负起明斯道、救斯民重任的人才?如何将书院事业进一步发扬光大?如果说书院发展是一项前后相继、薪火相传的事业,那么对有功于书院的诸先贤的祭祀所强化的就是士人的这种社会责任感。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书院对地方名宦、名儒的祭祀可以使士人产生亲近感,从而增强希圣希贤的信心。书院祭祀对象中有许多是与书院或当地有着各种关联者,或曾经过化,或生长于斯,所谓“非有关于书院则不泛及”,其中许多还是曾经在本书院传道讲学的山长、教师,或曾在本书院求学问道的生徒。“执柯伐柯,其则不远”,作为人格范型与楷模的祭祀对象与本地乃至本书院的这种密切关联使书院士人可以就近取譬,这对他们道德情感的激励与信心的鼓舞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对于许多立志求道、希圣希贤的士人来说,由于祭祀对象曾经生活在他们所处的同一空间,横亘在他们之间的只有了时间的距离而没有空间的隔阂,本来是高踞神座,似乎遥不可及的目标变得如此贴近而真实,他们自然会产生道不远人的亲切感。正如清人戴均衡在谈及桐乡书院祭祀乡贤时说“有乡贤之谊,则于吾乡为亲而所以尊慕观法之者必般,而又祀之于书院之中,则诸生以时致礼也易,而无疏远阔绝之嫌。”

四 书院祭祀的社会教化功能

书院祭祀不仅在书院士人的培养教育方面发挥作用,它的影响还超出书院本身而及于整个社会,发挥着社会教化功能。

书院通过祭祀对象的选择与确定而体现一定的价值导向,许多书院教育家也往往是基于这种认识而设立书院祭祀,希望以此改善士习民风。如明代白鹿洞书院忠节祠祀诸葛亮及陶渊明,其目的在子“可藉乎以示崇尚,而于世道人心或有当欤!”明代蒋国祥修复白鹿洞书院祭祀周颐、朱熹的贤祠后,也谈到希望此举有益于地方社会教化:

“余之新其祠字,岂惟是俎豆之为耶?读其书而法其人,游其宇而思其道……予愿与郡之人士交勉焉。

从社会教化的实际效果看,一些书院祠宇,本来就建于书院之外,兼有地方公共建筑的性质。如岳麓书院祭祀有功于书院的先贤的六君子堂,最早就建于书院西北不远处的高地,书院的屈子祠也建于院外东北数百米处。这些祠宇实际上已成为地方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使是一些建于书院内的祠宇,也并不是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当地社会普通成员也可以很容易接近。如白鹿洞书院的二贤祠在明代就一度“逼近门路,漫无防闲,妇子嬉游,役夫乞人,时为休息之所。”南宋淳祐间广东曲江建成相江书院祠祀周敦颐,“既成,四方来观。虽黄童白发,往来于间阎城市乡村间,皆曰吾濂溪先生祠。”这些书院祠宇的存在,作为一种文化象征物,明确地表达了书院的价值导向。而书院的祠宇的开放性与公共性,又使书院祭祀体现的价值观念得以向周边地区辐射在当地社会发挥着教化作用。

书院祭祀活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书院与当地社会实现互动,当地社会成员走进书院,书院的影响渗透到社会的过程。书院比较重大的祭祀活动,如春秋举行的丁祭等,都有地方官员主持、参加。如南宋淳熙七年白鹿洞书院修复后,朱熹以地方官员的身份“率宾佐合师生,恭修释菜之礼";宋代广东韩山书院建成后的春秋二祀,“郡率僚属以牲币酒醴献"。另据《诗山书院志》卷六载,清末福建诗山书院的祭祀仪式中,除地方主要官员担当正献、分献、亚正献等角色外,当地其它文武官员也可参加陪祭:“陪祭可用二人或三人,大约五贡以上,均得陪祭。……武科甲与武员礼宜陪祭。”

地方士绅、百姓也有机会参加书院的祭祀活动。如南宋绍熙四年(公元1194年)十二月,朱熹在沧州精舍落成后举行隆重的释菜仪式。在仪式中,院外来宾众多,“邻曲长幼并来陪”。建于明万历年间的湖北黄州问津书院,有殿祀先圣之外,还“右祠祀仲子,左祠祀有功兹土诸有道乡先生”“岁时祀罢,群诸缙绅及弟子切磋于斯”。建于清末的四川黔江县墨香书院,为原孔庙屋基改建,“正殿仍供先师神龛。每岁八月二十七日,士绅咸集,襄祀两旁”。光绪十九年诗山书院落成后的释菜礼中“凭栏观者以千计,踵堂与课者以数百计",其影响可谓巨大。文天祥在《赣州兴国县安湖书院记》中谈到该书院祭祀活动的过程及社会教化效果说:

“冬十月,令率诸生以牲币荐于先圣先师。樽俎旗章,等威孔严,环观愕眙,屏息胥忭,䵩先妇子,转相传呼,然后翕然以儒者为重。”

可以说,一次祭祀,就是一次广泛的社会教化活动。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书院参加、观看祭祀,实际上就是受到了一次儒学的教育、洗礼,书院祭祀所倡扬的价值观念也有了更为广泛的受众面。

不仅如此,书院祭祀活动中的“颁胙”之礼更以其特殊的形式强化了祭祀活动的社会教化功能。所谓“颁胙”即在祭祀活动结束后,将祭肉按照一定规定颁与受祭者。“颁胙”之礼,由来甚早,《周礼》、《左传》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许多书院祭祀中都有“颁胙”的环节。如清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岳麓书院祭祀条规就规定祭祀后主祭者、参祭者乃至山长家人、鼓乐、堂人、看司、更夫、佃户、斋夫等都可得到“颁肉”。而诗山书院也规定:“俟祭毕颁胙”,“功名自鼎甲至秀才、官爵自一品至九品,文武均得颁胙;监生经乡试亦得与颁。”书院祭祀中的“颁胙"环节,目的无疑在于以此强化祭祀的教育效果,同时使祭祀的影响超越书院而扩展到更大范围,充分发挥其社会教化功能。在这里,“胙"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祭肉,而是被笼罩上神圣光环的、具有深刻象征意义的一种文化符号。它将祭祀活动的神圣性传导给接受者,也力图使被接受者以此体会、理解祭祀的深刻含义。对于“颁胙”之礼在社会教化中的意义,《诗山书院志·颁胙说》中有很精辟的阐述:“胙,微物也,而受福同福之义寓焉。上以迓神庥,下以洽邻谊,胥于此肇其端焉。我同人其念颁之之义,平居以共维风化为事,致祀以斋诚为心。庶其合神人之欢,而盛典得以勿替乎!”

有的书院祭祀活动往往由于声势浩大,引人瞩目,成为当地一大文化事件而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如清乾隆六十年(公元 1795 年)秋,岳麓书院的丁祭,不仅“置灯杆凡四,高各数丈,贯方斗如斗之魁,以其二标魁星楼正向,双二则分列书院院门左右焉”,而且“鼓乐彻三日夜,鞭爆应山谷,约数万响不啻。燃灯起朔目,讫于望日,历半月乃止。远近瞻瞩,翕然欢欣”。之所以如此大肆张扬、隆重热烈,目的就在于扩大社会影响。这些大张旗鼓的祭祀活动实际上已将书院祭祀变成当地一个万众瞻目、象征意味浓厚的文化活动。它宣扬了一种崇文尚儒的社会导向,使书院祭祀对象的楷模、榜样作用超越书院而及于当地社会。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明嘉靖间学者邹元标在《重修临汝书院增祀五贤祠记》中认为临汝书院增设五贤祠祭祀当地名儒之举乃为临汝“树标的”:“诸先生吾道之元气也,作之前者,继之后者文质彬彬,绳绳相继,侯之为临汝张元气、树标的者远矣。”

实际上,书院是社会大系统中的组成部分,与当地社会以种种方式发生联系。书院祭祀的存在与设立,所发挥的教育作用的范围远不止书院本身,可以视为社会教化的重要手段。元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光祖《重修宜成书院记》称修复祠祀吕祖谦、张栻的宣成书院,可以“使藏修游息之在是者、四方游宦而过是者,登先生之堂,拜先生之像,求先生之学以修其身,推先生之政以及其民”。明弘治年间,黄衷《岳麓书院祠祀记》也认为,书院祭祀朱熹、张栻、朱洞、李允则等先贤,不仅可以“劝士”“劝吏”,还具有“劝俗”的效果:

“民志既伪,俗滋敝矣,视去守、令如唾洟。然潭人怀惠故倅,恒若一日,申之祀事,以上及乎世之贤大夫者,吾得以劝俗。”

这一论述,是对书院祭祀社会教化功能的最好说明。(节选自肖永明、唐亚阳:《书院祭祀的教育及社会教化功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