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粉丝朋友都来问小政同一个问题:民事案件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到底该申请检察监督还是抗诉呢?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就来给大家讲个明白。
咱们得先搞清楚检察监督和抗诉的区别。检察监督和抗诉可不是两个能并列的救济或纠错程序,实际上啊,抗诉只是申请检察监督后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
当民事案件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你能走的唯一途径就是申请检察监督。申请检察监督后,一般会出现这三种结果:
1、检察院不支持申请:检察院仔细审查后,如果觉得生效判决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程序方面都没问题,就不会支持你的检察监督申请。
2、提出检察建议或再审检察建议:这属于一种 “软监督”。虽说检察院提出了检察建议或再审检察建议,但法院有权选择不采纳。也就是说,哪怕检察院建议再审,法院也可以拒绝,不再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3、向省高检提请抗诉:一旦省高检作出抗诉通知书,那这个案件就必须重审。但要知道,案件被检察院抗诉,这可不是你想申请就能申请的,你自己说了不算。
最后再强调一遍,民事案件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你能做的就是在两年内,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一般是中院对应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你要递交的是检察监督申请书,或者叫监督申请书。不存在直接向省检或省高检申请抗诉这种事儿。这下大家都清楚了吧!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知道该怎么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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