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 2025 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1号),2025 年第一季度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等重点领域发放 2 亿元消费券。为抢抓消费旺季,惠民利企,释放消费潜力,拟在全省范围发放 2025 年新春消费券零售餐饮类、文旅住宿类)。

据了解,本轮消费券为餐饮零售类,共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领取方式

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谁能领消费券

领了消费券怎么用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活动安排

(一)零售餐饮类消费券

1.时间安排

2025 年零售餐饮类新春消费券按 4 期发放, 具体时间可根 据 实际适当调整。初步安排如下:

(1)第一期零售餐饮类新春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 年 1 月 18 日 10:00;

使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8 日 10:00—21 日 24:00。

(2)第二期零售餐饮类新春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小年)10:00;

使用期限:2025 年 1 月 22 日 10:00—26 日 24:00。

(3)第三期零售餐饮类新春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 年 2 月 6 日 10:00;

使用期限:2025 年 2 月 6 日 10:00—10 日 24:00。

(4)第四期零售餐饮类新春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 年 2 月 12 日 10:00;

使用期限:2025 年 2 月 12 日 10:00—16 日 24:00。

2.活动规则

(1)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分 20 元、50 元两类;20 元券在消费满 100 元时 使用,50 元券在消费满 200 元时使用。

(2)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委托银联云闪付 APP、支付 宝 APP 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 1 张消费券。

(3)发放数量

第一期消费券拟安排资金 5000 万元,其中 20 元券 125 万张, 50 元券 50 万张。

第二期消费券拟安排资金 5000 万元,其中 20 元券 125 万张, 50 元券 50 万张。

第三期消费券拟安排资金 5000 万元,其中 20 元券 125 万张, 50 元券 50 万张。

第四期消费券拟安排前期未核销结余资金,按照 1:1 比例分 配 20 元券和 50 元券。

(4)使用规则

①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申领。

②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景使用,参与 商家由消费券发放平台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情况进行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③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④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 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二)文旅住宿类消费券

1.时间安排

文旅住宿类消费券分 2 期发放,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初步安排如下:

第一期:(领取后有效期为 5 日)

领取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13 日

使用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17 日

第二期:(领取后有效期为 5 日)

领取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2025 年 3 月 5 日

使用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2025 年 3 月 9 日

2.活动规则

(1)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分 300 元、200 元、100 元、50 元、30 元五类。 300 元券在满 900 元时使用,200 元券在消费满 600 元时使用,100 元券在消费满 300 元时使用,50 元券在消费满 150 元时使用,30 元券在消费满 90 元时使用。

(2)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拟委托美团、携程、飞猪、 一机游河南进行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 APP,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3)发放数量

第一期消费券拟安排资金 4200 万元,第二期消费券拟安排 资金 800 万元,并统筹安排第一期未核销结余资金。

(4)使用规则

①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申领。

②消费券可在适用电商平台参加活动的旅游景区、酒店、度 假线路等消费场景使用。同一用户 ID 每期活动每个平台各品类(旅游景区、酒店、度假线路)限领取 1 张,共可领取 3 张,下单时,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自动匹配最大优惠档位。

③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④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 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在河南省金秋消费券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周佳雯

责编:刘向敏

审核:韩 波 孙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