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提出的新建议,可以通过美国资本持股50%的方式,作为化解TIKTOK禁令危机的前提。
这在之前是完全不可以想象的,在拜登政府时代,美国对处理TIKTOK的原则只有一个:不卖就禁。之后法院的判决,也体现了这一原则。这也是美国一贯的霸道作风。
历史上,美国打压别国企业的目标是: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美国打压别国企业的方式是:通过议会专门立法,把对方往死里整。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例如:当时日本东芝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全面领先美国,美国政府将日本芯片制造商视为最大威胁,为此,美国议会为东芝量身定制了专项法律《东芝制裁法案》,对东芝实施制裁:取消合作,实施禁运等,最后东芝被迫将半导体部门出售给美国。
例如:法国全球前五的德希尼布公司,运营油气相关产业,规模全球前五,在美国市占率高达50%以上。美国却采取立法方式,对德希尼布公司罚款3.8亿美金,德希尼布公司被迫裁员6000人,最终也没能逃避被美国公司美信达全资收购的命运。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恐怕是法国阿尔斯通公司,世界500强,美国为了得到阿尔斯通,通过长臂管辖,以莫须有的罪名,全球追捕该公司4名高管,其中一名高管被判监禁5年,最终阿尔斯通被迫出售其绝大多数业务给美国通用电气。
美国之所以这么嚣张,就是因为在美国眼里,那些国家根本就不堪一击,完全没有维护自己企业的能力,美国对那些企业发起打击跟收购时,那些企业所在的政府,不但不能保护自己的企业,反而是政府部门积极配合美国政府。其中最可笑的是,美国制裁跟打压日本东芝时,东芝公司甚至被迫在美国的报纸、电视上刊登跟发布向美国谢罪的广告。
但是很显然,从最近几年来看,中国政府不可能让自己的企业任人宰割,在华为孟晚舟事件中,中国对美国的无理要求,从外交到经济到法律,采取了全面的、针锋相对的措施,最终美国妥协,孟晚舟全身而退。
同样的,在美国最开始发起对TIKTOK的恶意措施时,中国政府早已看穿美国抢夺中国企业跟技术的真面目,迅速推出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将TIKTOK核心算法列为不可出口的核心技术。对此,美国挖空心思最终却无可奈何。
此次,特朗普放弃“非售即禁”的基本原则,甚至也放弃了51%控股权,表明在这几年的缠斗中,美国已经不得不事实上承认,在全球格局上,在实力较量上,中国已经发展到了能够与美国平起平坐,美国再也别想从实力跟地位的角度出发(直白一点说就是居高临下的姿态),跟中国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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