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独居的葛老伯,3年前夏天在家悄没声地就走了,留下430万的存款和一套房子没人继承,全归国家了。
葛老伯的老伴和女儿(未曾生育)都走得早,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比他先走。这不,徐汇区民政局就被法院指定成了他的遗产管理人。
可事儿还没完,葛老伯的堂弟夫妇突然冒出来,说要分遗产,说他们对葛老伯照顾得多。法院一合计,给他们分了除了房子以外的130万。结果呢,他们后来发现还有300万存款,又想去要。法院一看,前面分的那130万和他们照顾的程度差不多,就不再给他们分了。
后来,民政局就把房子和300万存款都申请了无主财产认定。房子公示了一年,没人认领,法院一锤定音,归国家了,准备拍卖、变卖。那300万存款还在公示呢。
你说这事儿巧不巧,北京还有个赵女士,也是无儿无女无父母的,去世后留下一套几百万的房子,也是没人认领,最后充了公。剩下的遗产,法院还得看她那些亲戚生前照顾她多少,按比例分。
这不禁让人感叹,纵有家财万贯,跟生命比起来,都不过是过眼云烟。现在社会上不婚族越来越多,这种事儿以后说不定还真不少。
葛老伯这事儿还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呢。
有些网友夸张地说:不生小孩至少能省430万,生了小孩可能还会负债。其实,葛老伯不是没子女,就是子女先他一步走了。不过话说回来,不管你生不生,剩下的钱也不一定归子女用。
你说这普通人留下这么多财富干啥呢?要么留给子女,要么自己享受,或者捐给需要的人,要不这一辈子辛苦赚钱有啥意义呢?
对于那些已经是或者将来可能成为孤家寡人的人来说,还是得提前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和财产。写个遗嘱,或者司法公正一下继承人,省得以后麻烦。
这里有一个很好的先例。
2024年,上海一位88岁的独居老人马某生前,将300万房产等赠送给家附近的水果摊主,也闹得沸沸扬扬。老人去世后,水果摊主刘某与老人马某的姐妹、外甥等亲属就《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
后来经过两次审理,法院都确认《遗赠扶养协议》反映了马某与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影响他人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水果摊主刘某得到了所有财产。
再回过来说说被财产被收回的问题。
虽然法律上民政部门继承这笔钱没问题,但不少群众也说了,这笔钱的使用和存余情况,是不是应该每年公示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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