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死亡且无其他共同保障请人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回公租房。为规范公租房管理与使用,我中心多次通过电话、送达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已故承租人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限期腾退公租房,并办理退房手续,至今仍有部分已故承租人的近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办理相关事宜。
据此,请以下已故承租人的近亲属于2025年 1月24日之前到我中心保障科(市民大厅东厅二楼)为原承租人办理公租房退房手续。如逾期未办理,我中心将联合公证处、社区、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对已故承租人公租房进行强制收回,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一切财产毁损灭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53-3052140
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
附件:公租房已故承租人名单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公租房已故承租人名单
序号
承租房屋
姓名
死亡时间
1
欧景花园3-2-104
马秀英
2021.6.28
2
惠泽苑A区32-1-302
李玉兰
2022.12.12
3
兰馨苑B区1-2-204
蒋玉枝
2020年去世
4
兰馨苑C区5-1-503
闫新梅
2022.10.22
5
兰馨苑D区2-2-103
张希山
2023.7.18
6
学府壹号13-2-201
张存山
2017.11.2
7
兰馨苑B区6-1-201
李秀英
2021.11.8
8
兰馨苑B区3-2-201
王素辉
2021.12.17
9
金域水岸41#楼2-101
李淑珍
10
青翠园5#楼1-201
丁洪学
2023.5.22
11
兰馨苑B区6#楼3-203
张风英
2021.12.24
12
香醍湾11#楼2-202
杨生祥
2021.2.25
▍来源:青铜峡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文章转载用于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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