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定市坚持财政赋能“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要素保障“先行军”作用,助力强县富镇兴村和城乡融合发展。
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县级财力助力“百千万工程”实现“轻装上阵”。坚持全面挖掘财政收入潜力,紧盯2024年财政增长3%目标,组织各镇(街)、市直部门摸清资产、资源底数,梳理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2024年罗定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约13.75亿元,规模在云浮市5个县(市、区)中排第2位,同比增收3.03亿元,增长28.32%,增速在云浮市5个县(市、区)中排第1位。灵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标准压减20%的比例执行,实行按需申请,进一步降低财政支出固化率。
优化财政激励政策,推动镇域经济助力“百千万工程”践行“创先争优”。建立财政保障激励机制,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县域、镇域经济“双轮驱动”协同高质量发展。设立土地出让奖励、新增资源开采开发奖励、垦造水田指标出让奖励、土地和不动产权属办证奖励、资产处置奖励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奖励等财政奖励项目,进一步释放镇域经济发展活力。2022年以来,及时兑现相关奖励资金2792万元,有效提高“百千万工程”项目实施支撑力。
加强“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推动资金要素助力“百千万工程”形成“头等保障”。统筹各类资金资源,有保有压,进一步强化“百千万工程”资金资本要素保障。2024年,统筹罗定各级财政资金约36.67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相关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保障,罗定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支出9.72亿元,同比增长41.63%,占调整预算数的101.07%,实现农林水支出稳步增长。在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农业农村支出4192万元,占土地出让收入的17.41%、土地出让收益的69.52%,实现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发挥新增债券支持作用,统筹好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百千万工程”建设,2024年罗定市已发行新增债券15.8亿元投入“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
增强财政监督管理,推动“监督利剑”助力“百千万工程”持续“保驾护航”。出台资金管理细则,严格规范“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落实“百千万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依托“数字财政”平台加强资金全流程监管,落实实时监控。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2024年组成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组,重点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和“四好农村路”领域资金进行监督,加强罗定“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罗定市获评“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先进市(区、县)”、罗定市财政局获评“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市(区、县)”,成为广东省六个获此荣誉的地区(单位)之一。
【记者】朱雅渝
【通讯员】陈燕萍
【编辑】郑宇健 陈熠 麦月勇 区云波
【校对】李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