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网友咨询:

新员工入职第一天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万秀平律师解答:

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属于工伤。因此,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受伤,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且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职工在入职第一天发生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已经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万秀平律师补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万秀平

江西明理(赣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执业多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为多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在工作中秉持“先做人后做事”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位有温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