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2025年1号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同意,无锡市气象局拟在1月26日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26日

二、作业区域: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贡湖湾太湖大堤为增雨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的区域。

三、作业器具:火箭发射架

四、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点10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

五、在作业区域内,如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时,请立即向无锡市气象局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严禁私自处理;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联系电话:

0510-88211012,18921127287

无锡市气象局

2025年1月25日

来源:无锡气象

编辑:静静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