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所带来的悲剧

我们看了太多太多

为了不让这种悲剧重演

我们应该从自我做起

珍爱生命

远离强超强会违法行为

违法超车、会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越频繁,其危害越大。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超车、会车,既有可能与对面来车相撞,又有可能与被超车或对向车发生碰擦,后果非常惨重。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群众出行需求增大。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巴州公安交警在“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全力筑牢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群众平安顺畅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同时,巴州公安交警借助“七进”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醒群众走亲访友、聚会时一定要拒绝酒醉驾、强超强会、分心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平平安安过大年。

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4月5日11时许,聂某米驾驶川KUP526号小轿车沿四川内江境内XK13连威路行驶至12公里加500米一弯坡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川K3A736(川K3393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内3人死亡、2人受伤。

◢ 2024年4月6日11时许,李某登驾驶桂BE7190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广西河池境内305省道行驶至114公里加100米处时,遇前方货车减速行驶,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强行超车,与对向桂MR8187号小型面包车、桂BG1789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致使桂MR8187号小型面包车、桂BE7190号重型自卸货车起火燃烧,造成面包车内3人死亡。

强超强会安全风险高,特别是在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交通流量大等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以及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强行超车,极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今年以来,机动车强超强会肇事起数占事故总数的5%,致死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5%。

强超强会危害性

1

路口会车时抢行,多因驾驶人不愿减速停车,想抢在其他车辆占用道路之前高速通过。路口交通情况复杂,如果会车时双方都不减速,必然造成交通冲突,除了增加碰撞、刮擦事故几率外,还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威胁。

2

在道路上会车越线占道行驶多发生在超车时,越线占道行驶增加了正面碰撞的危险性,尤其是当驾驶人错误估计速度差,既不能完成超车,又无法躲避正面正常行驶车辆时,加上高速行驶因素,事故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3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表现为夜间行驶驾驶人使用远光灯,或频闪远光灯,造成对方驾驶人眩目,失去判断能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小心谨慎驾驶,牢记“抢一秒时间,多十分危险”,不要逞一时之快,致自身及同车他车乘客遭受事故伤害。准备超车前应仔细观察道路状况以及前后左右车辆情况,合理选择超车时机。通行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或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切勿强行超车。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孙 荣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