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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

荆门城区出租车

将实行临时运价!

每到春节期间,市民出行需求较平时更加旺盛,巡游出租车行业容易出现“一口价、漫天要价”等行为,同时为鼓励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参与运营,依据市发改委(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荆价发〔2019〕1号)文件规定,荆门城区出租车每趟次(每单)将加收5元。

怎么收费?

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也就是2015年1月28日(除夕)0时起至2月4日(正月初七)24时止,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临时运价,即在现行运价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趟次(每单)加收5元,假期结束后即恢复日常运价标准。例如,某乘客打的打表计费10元,加上每趟次(每单)加收5元,合计应支付15元。

加价依据:

根据市发改委(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荆价发〔2019〕1号)文件,“春节法定假期间临时运价:春节放假7天运价除计价器计价外每车次可加收最高5元。”

春节假期期间

市民如何向驾驶员索要乘车发票?

税务部门正全力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春节假期,市民乘车发票分为两部分,一是车辆计价器发票,可由驾驶员直接打印,二是临时加收的5元钱发票,如有存余定额发票,将直接提供给乘客;若没有存余定额发票,乘客可留下联系方式,由公司申领电子发票后,再联系乘客将电子发票发送至乘客预留邮箱或其他指定接收方式。

春节期间,管理部门将加强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

再宣传再教育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同时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温馨提醒

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

若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

乱收费、拒载、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

可拨打12328交通热线投诉

来源:荆门交通

编辑/余仙茹 二审/张超 终审/郑晓东

合作热线:0724-237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