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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

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5〕2号)。自2025年1月25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级响应,恢复正常通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