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无证运输烟花爆竹

1月24日,郑州市的烟花爆竹摊贩们终于迎来了一个好消息:烟花爆竹可以开始卖了!

他们松了一口气,但公安机关的严格检查却一刻也不敢松懈,毕竟这个危险的行业,带来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惨祸随时都可能发生

受害者家属的发声:尽快找到凶手

2024年12月22日,河南商丘市夏邑县,一名8岁男孩在烤火时,随手将捡到的炮仗扔在火堆里,一分钟后发生爆炸,附近的男孩母亲受伤,幸无大碍;

2024年12月25日凌晨,郑州五指山起火,大批游客惊慌失措,后经扑灭,幸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就是部分游客自带烟花爆竹,随意燃放;如果救火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一名幼童不经意间将点燃的爆竹扔入下水道里,随着一声巨响,低头查看的幼童被窨井盖带着飞到几米高空,幸亏周围群众赶紧将受伤的男童送往医院抢救,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河南10岁男孩在玩耍时,被突然飞来的烟花击中后脑勺,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家属发声希望尽快找到凶手;

2025年1月1日,郑州群众聚集在二七广场进行跨年活动,商贩举着的气球被燃放的烟花点燃,瞬间大伙突起,幸亏执勤民警迅速扑救,最终顺利灭火;

近日上街去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烟花爆竹引起的案件,常某购买了500余枚烟花爆竹,私自储存于自家地下车库内,在对发射管进行改造时,引起爆炸,造成他二度中度烧伤及儿子三度烧伤;

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不胜枚举,每到春节期间都会有不同的惨剧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不同的个损失,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郑州警方铁腕打击

警方拘留的无运输、销售售者

警方对烟花爆竹的监管越来越严,一刻也不敢掉以轻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郑州警方已经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68起,对86人进行了依法处理。

2024年12月27日,郑东新区某小区居民郭某,在没有办理许可证、没有存放场地的情况下,将几十箱烟花爆竹搬到家中存放,准备过年期间售卖,被依法查处;

2024年12月31日,王某、詹某没有办理手续,将几十箱烟花爆竹存放到居住屋内,通过短视频引流在网上进行销售,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2024年12月19日晚,6名嫌疑人用货车将228箱“加特林”烟花搬到小区内存放,被依法次采取刑事措施;

游动的不定时炸弹

从警方通报的案例看,这些人员往往通过小货车、货拉拉进行运输,孰不知道他们在身边安装了巨大的不定时炸弹,不但危机自己,还威胁到无辜群众的生命安全。

面包车内存放14箱烟花爆竹:二七区某小区内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内,存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被群众举报后,嫌疑人张某被依法拘留;

民警在巡逻时发现,2名青年身旁的货拉拉车内,有12箱烟花爆竹;经核查,两人租用货车购买烟花爆竹,准备在朋友圈内销售,被民警及时查获;

1月5日凌晨,新郑市公安民警在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拉有200箱烟花爆竹,原来是有人在网上下单,让他将这批危险品运到开封杞县;车主明知自己并不具备运输资质和安全条件,仍然此乃存侥幸,冒险将这笔业务接下。

按照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是特殊车辆,具有准运证,否则随时有爆炸的危险,不具备这些手续的车一旦上路,不亚于一颗流动的不定时炸弹,什么时候发生危险,谁也预料不到,一旦出事,不但自己受害,还会危及到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燃放自由必须在法律许可之内

警方查处的烟花爆竹案件,大部分都是通过群众举报来源的线索,这说明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家对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深恶痛绝。

但也有一部分人,对于政府的禁令置若罔闻,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抱着侥幸的心里,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完全不把法律法规当作一回事,甚至还有人竟然无端指责: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通知可以放鞭炮,可是不让运输储存,卖也违法?”

“食品安全你们查了多少?”

还有对于正义的举报冷嘲热讽的:“这种是专门举报的,看谁用普货装了烟花,就举报给警察,最后烟花被没收到哪就不清楚了。”

还有的人总拿燃放自由说事,但燃放自由是建立在政府的规定之下,且必须保证他人的安全的前提下,如果肆意妄为,迎接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