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不仅是防止领导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高压线”。

2024年,西宁中院党组坚持扛稳担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清醒认识“越往后越严”的鲜明导向,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体干警思想引领,树牢“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理念,抓实三个规定“小切口”,架起不当交往“隔离带”,引导广大干警养成制度执行的良好习惯,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在做好“关键少数”带头填报上

久久为功

西宁中院把抓好“关键少数”作为落实“三个规定”的关键。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关于“三个规定”的讲话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等,反复重申遵守“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院领导强调提醒常态化,把执行“三个规定”纳入讲话重要内容,逢会必讲“三个规定”,持续加大工作推动力。两级法院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级责任。院党组书记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在贯彻执行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落实“有问必录”。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深入开展督促、教育和引导,部署推进贯彻落实,切实以抓实三个规定的“小切口”带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大生态”

在深化制度教育宣传上

久久为功

西宁中院将“三个规定”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及新入职干警培训、新提任干部廉政谈话等内容。向两级法院干警征集“三个规定”填报中存在的疑点问题,邀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以《全省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研究》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组织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问题解答》,制定并印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让干警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全市法院近年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教。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力度,为全院干警手机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音和彩铃,给拨打干警电话的人员进行提示;制作一问一答短视频带大家一起重温“三个规定”;将“三个规定”内容作为特别释明的事项在庭审中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监督举报途径;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在诉讼服务大厅和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举报网址,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扩大“三个规定”宣传效果,推动防止干预司法成为社会共识。

在强化制度权威上

久久为功

为强化“三个规定”的制度权威,西宁中院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将“三个规定”纳入到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廉政谈话必谈“三个规定”;纳入顽障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党纪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作为重点对照检查内容;纳入政治督察、审务督察、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工作,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纳入相关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内容,开展以案为鉴、以案说责、以案促改专题研讨,加强检视。两级法院加大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的倒查力度,今年对受处分人员涉及审执案件中其他法官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制度震慑力度。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功能作用,督察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规范“三个规定”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平台的使用管理,每月对各院、各部门“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实时监测、定期通报,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切实提升“三个规定”执行质效。

来源:督察室 古超 马春香

编辑: 苗 艳

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