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卢锡恩
2025年1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卢锡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锡恩:
1、丧失政治信仰,背离初心使命,违反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3、漠视组织原则,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
4、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为密切关系人谋取利益;
5、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6、损公肥私,贪污公款;
7、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锡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锡恩:
开除党籍处分;
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卢锡恩,1966年1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 曾任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8年1月,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2021年9月,任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2年2月-2024年5月,任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信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4年5月,任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二、湖南雷绍业
2025年1月8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湖南省委委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雷绍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绍业:
1、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组织信关系,结交“政治骗子”,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2、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3、践踏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4、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搞权色交易;
5、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6、“兄弟上阵”合谋敛财,利用职权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雷绍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呈报中共中央批准, 决定给予雷绍业:
开除党籍处分;
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雷绍业,1968年10月出生,湖南桂阳人,1992年6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5年1月开除),研究生文化,哲学博士,副教授。 1988.09-1992.06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教育专业大学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92.06-1994.09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干部 1994.09-1995.05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1995.05-1997.01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1997.01-1997.10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主任科员 1997.10-2000.07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素质教育办主任 2000.07-2001.03 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附校委员会副主任、附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1.03-2002.06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其间:2001.03-2001.05湖南省高校工委党校第24期中青班学习;1998.09-2001.06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2002.06-2003.06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5.07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其间:2002.03-2005.06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5.07-2008.11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11-2011.09 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09-2014.08 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14.08-2016.09 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其间:2015.11参加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赴美国的“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专题培训班学习) 2016.09-2017.12 湖南省株洲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7.12-2018.01 湖南省怀化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8.01-2021.03 湖南省怀化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1.03-2021.04 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1.04-2022.04 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 2022.04-2022.0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 2022.0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三、安徽余要火
2024年12月20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合肥市监察委员会对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原处长、一级调研员余要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要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1、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组织挽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交代问题,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2、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及旅游安排,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
3、公权私用、“亲”“清”不分,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业务提供帮助;
4、私德不修,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奖补资金申报、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余要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我行我素,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余要火
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由合肥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余要火,曾任安徽省经信委财务(会计)中心主任,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处长。
四、甘肃李生发
2024年11月24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李生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1、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丢弃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屡屡破纪违法。居心不良,蓄意伪造虚假身份隐匿财产,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2、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吃喝玩乐,奢靡消费,大肆收受礼品礼金;
3、罔顾组织原则,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授意伪造他人档案,四处说情打招呼,使无业人员成为国家事业单位干部,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
4、贪欲膨胀,热衷收房炒房,谋取巨额利益;
5、把公权力当作自家经商谋利的私器,为亲属承揽项目铺路搭桥,纵容默许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揽工程,捞取钱财;
6、世界观扭曲,当官即为捞钱,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
7、自身不廉,带坏家风;
8、利欲熏心,利用职权肆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收受巨额贿赂。
9、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严重破坏任职地方营商环境。
李生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毫不收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生发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生发,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肃临夏人,甘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3.07 临夏师范学校中师专业学习 1983.07-1984.07 临夏县铁寨乡新发小学教师 1984.07-1990.09 临夏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办公室干部(1988.09-1988.12 在省委党校进修部宣传部长培训班学习) 1990.09-1993.09 临夏州卫生局干部 1993.09-1995.12 临夏州委秘书处干部 1995.12-1996.10 临夏州委秘书处秘书一科副科长 1996.10-2000.04 临夏州委秘书处秘书一科科长(1991.08-1997.12 在兰州大学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班学习) 2000.04-2002.11 临夏州委秘书处副处长(1998.02-2000.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2.11-2005.07 广河县委副书记(2001.09-2004.06 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05.07-2006.11 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11-2009.11 永靖县委书记 2009.11-2010.09 康乐县委书记 2010.09-2010.10 平凉市副市长候选人 2010.10-2016.10 平凉市副市长 2016.10-2019.05 白银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9.05-2019.06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2019.06-2021.0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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