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成熟范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通过法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治理理念推进简政放权。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化、法治化的社会治理转变,形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社会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合理配置社会管理部门职能,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等重大改革,建设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制。

加快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法律体系鼓励地方立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快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对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决策部署、与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实际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及时作出调整。重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社会治理法律规范。鼓励地方把平安建设过程中的成熟经验、好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地方法规,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法规的权威性。

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树立法治理念保障群众权利。政府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依法全面履行社会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社会风险、处理社会纠纷、破解治理难题、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各项权利,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依法维权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法律渠道。

营造社会治理法治氛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政府职能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形成普法工作的责任体系与考核体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社会治理法治创建活动,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社会治理各环节,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加强法治保障和司法保障,完善法律服务助法治建设。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更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法治思维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打造新时代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拓展服务内容,从单纯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拓展为集多种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华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