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敦煌市自然资源局原二级主任科员朱鹏年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3月,朱鹏年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获。2024年4月,朱鹏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朱鹏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玉门市黄闸湾镇学区教师李玉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8月,李玉堂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获。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对李玉堂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玉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丨酒泉市纪委监委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法律支持

声明:本公众平台致力分享有价值的内容,转载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部分源自互联网,存在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公众平台所刊载的内容、产品、服务均由品牌方提供。涉及版权、产品服务和质量等所有信息和一切法律责任由内容提供方负责,与本平台无关。文中全部内容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