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4〕3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全年科技服务业营收增长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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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0-21日

02

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中第6条(2)激发科技服务业释放新动能,“对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增速达12%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对全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增速达8%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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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

2024年全年科技服务业营收增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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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无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二)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增速达12%的科技服务业企业;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增速达8%的科技服务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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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增速达12%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对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增速达8%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不足千元部分舍去。

(三)同一企业在兑现全年支持资金时,需扣除已获得2024年一季度科技服务业营收增长支持资金部分。

(四)对于2023年(1-11月)科技服务业营收数据为0的企业,2023年(1-11月)科技服务业营收计算基数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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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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