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龙沙区部分重点区域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全区各经营业户、居民:
第九届亚冬会即将在黑龙江省举办,根据省、市关于保证亚冬会期间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龙沙区实际,对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公告中的“部分重点区域”指的是:
1、中环广场
2、大亨通(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3)
3、北大荒集团(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4、齐齐哈尔火车站南站
5、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北院区
以上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二、本公告的限定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三、如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关于禁止在建华区部分重点区域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第九届亚冬会即将在黑龙江省举办,根据省、市、区关于保障亚冬会期间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建华区实际,对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祀焚烧区域:
1、安居文化公园
2、建华区人民政府
3、建华区人民政府2号院
4、齐齐哈尔市五官科医院
5、新江小学
以上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祀焚烧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
三、如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部分重点区域
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第九届亚冬会即将在黑龙江省举办,根据省、市、区关于保证亚冬会期间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铁锋区实际,对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公告中的“部分重点区域”指的是:
1、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教学楼(站前大街)
2、铁锋区政府二号办公区( 原车辆厂第三小学)
3、铁锋区政府六号办公区(原第九中学)
4、南浦立交桥
以上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二、本公告的限定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三、如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文章来源: 鹤城发布综合各区政府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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