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龙沙区部分重点区域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全区各经营业户、居民:

第九届亚冬会即将在黑龙江省举办,根据省、市关于保证亚冬会期间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龙沙区实际,对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公告中的“部分重点区域”指的是:

1、中环广场

2、大亨通(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3)

3、北大荒集团(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4、齐齐哈尔火车站南站

5、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北院区

以上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二、本公告的限定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三、如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关于禁止在建华区部分重点区域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第九届亚冬会即将在黑龙江省举办,根据省、市、区关于保障亚冬会期间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建华区实际,对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祀焚烧区域:

1、安居文化公园

2、建华区人民政府

3、建华区人民政府2号院

4、齐齐哈尔市五官科医院

5、新江小学

以上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祀焚烧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

三、如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部分重点区域

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第九届亚冬会即将在黑龙江省举办,根据省、市、区关于保证亚冬会期间空气质量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铁锋区实际,对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祭祀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公告中的“部分重点区域”指的是:

1、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教学楼(站前大街)

2、铁锋区政府二号办公区( 原车辆厂第三小学)

3、铁锋区政府六号办公区(原第九中学)

4、南浦立交桥

以上区域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

二、本公告的限定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三、如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文章来源: 鹤城发布综合各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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