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顺政综〔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一、郑禧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老龄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协助分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含粮储局、数据管理局、重点办、三产办、数字发展中心)、县财政局

联系县残联。

二、郑韶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烟叶生产、林业、水利(移民开发)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良种场、西门果场)、林业局(林长办、国有林场、林技中心)、水利局(河长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供销社、宝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顺昌县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烟草局、气象局、水文局,省市属国有林场。

三、谢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和健康、医保、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含一中、二中、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开放大学、教育督导室)、卫生健康局(含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监督所、总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知识产权局)。

联系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档案局、文明办、党校、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团县委,县妇联、文联、社科联、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县诚信促进会,南平市顺昌医疗保障局,广电网络集团顺昌分公司、福建新华发行集团顺昌分公司。

为加强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分工调整后,郑禧鸿同志与柯桦同志,郑韶明同志与谢辉同志互为A、B角。

顺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来源 | 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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