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抓执业药师配备,大批药店受影响
近期,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与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明确指出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和使用,督促执业药师服务公众用药安全,整治在岗不履职、“挂证”等行为,2024年9月份以来,省、市、县(区)药监部门联动,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排查工作。
图|网络
监管部门对未能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其及时核减药品经营范围。截至 2024 年底,全省共排查药品零售企业 24000 多家,其中 300 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核减了经营范围。滁州市对存在执业药师 “挂证” 行为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并撤销 “挂证” 执业药师注册证;淮北市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企业进行了处罚;亳州市更是多措并举,鼓励群众对执业药师 “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过努力,全省执业药师配备率提升至 98.8%,部分地区甚至实现了 100% 配备,合肥、芜湖、黄山、阜阳、蚌埠配备率提升至99%以上。。
不仅安徽省,其他地区也纷纷跟进,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药店核减企业经营范围等。湖南省阮江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 “挂证” 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违规虚挂兼职人员,期间有多家药店主动申请歇业、核减药品经营范围或变更执业药师。宁波市镇海区药监局通过 “三举措” 强化执业药师管理,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未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主动申请核减经营范围,同时建立执业药师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将多次不在岗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
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连锁反应与应对策略
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对药店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目前多个省份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实行 “每店至少配备 1 名执业药师”。对于未按要求配备的企业,监管部门采取核减经营范围等措施。一般被核减的经营范围包含处方药销售、特殊药品销售、连锁门店拓展、专业药学服务等。处方药通常在药店销售额中占比较大,核减这一部分将直接导致药店收入受损。对于连锁药店来说,某个区域门店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还会影响整个药品零售企业的市场拓展进程。
面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药店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
推行共享模式:连锁药店可推行 “区域共享药师” 模式,借助远程审方技术,让一名药师负责多家门店。企业要搭建系统,培训人员,制定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巧用兼职:在药师需求大的区域,药店可通过人才中介或招聘平台引入兼职执业药师,同时建立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时间、职责和薪酬,确保服务高效。
优化排班:药店客流高峰时,药店应分析销售和客流数据,预测工作量,制定弹性排班计划,确保高峰时段人手充足,减少人力浪费。
调整范围:若短期内无法满足配备要求,药店可主动核减处方药等经营范围,遵守法规,避免处罚,之后专注保留业务,提升服务,争取恢复。
拓展非处方业务:长期难以满足配备要求的药店,应调整经营策略,减少对处方药的依赖,发展 OTC 药品、健康食品和医疗器械等非处方业务,通过调研优化商品结构,加强培训,开展促销,提升销售额和利润。
作为药店药师,身处医药零售行业的第一线,肩负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使命。要时刻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积极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确保在岗履职。只有每一位药师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药店才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公众的用药安全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本文部分内容仅供药学相关专业人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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