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办李上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 告

苍南县公安局已对李上泽(男,1993年出生,苍南县桥墩镇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上泽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侦查办案需要,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务必尽早到苍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11室接受询问,并提供借条借据、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书证。

联系人:花警官;

联系电话:0577-59896120;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特此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

2025年2月7日

来源 平安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