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打造一流执法队伍”的主题和主线,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工作。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党建引领、试点先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整体规范”的工作思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全区首批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充分发挥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市各区(县)分局全面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从规范机构设置、加强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履职尽责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等6个方面24项内容,组织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七区一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申报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2022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验收,获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水磨沟区分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验收,获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天山区分局、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达坂城区分局正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工作,并计划在于2025年陆续完成创建工作。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规范化建设要求,统筹抓好长远规划与当前重点任务,着力发挥好示范试点带动引领作用,深化巩固试点成果,完善标准要求,全面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域达标。同时,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建设美丽首府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