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和明确本市部分道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统一相关区域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对本市部分道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如下调整和明确:

一、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大街、复兴门内大街、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南长街、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全天准许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和临时行驶号牌车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二、空驶出租车仍需遵守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复兴门桥至建国门桥),7时至20时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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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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