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8日消息,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多项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包括《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13项议案。独董认为相关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包括张斌、梁俊娇、高磊,发表意见日期为2025年2月7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