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贵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森多镇附近的道路上有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十分危险。 ”经民警核查,该车系尕某某(13岁)驾驶,其趁家长不注意将家里的车辆开出去兜风并拍摄视频发到网上炫耀。民警对尕某某及其家长(监护人)进行宣传教育,尕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同时要求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管。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青海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风险有多大:

1.心智不成熟,易开“斗气车”: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容易盲目追求“速度”“炫技”。

2.无知无畏,无法应对突发情况: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3.成群结队,事故后果加倍: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邀请其他未成年人朋友一起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后果加倍。

出行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自觉做到: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驾驶超标、改装电动车,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杜绝危险交通行为。

2.遵守红绿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交通出行各行其道,文明礼让安全出行。乘坐汽车系好安全带,已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也要按要求戴好安全头盔。

3.牢记“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货车,拒绝乘坐“黑校车”、无牌无证、超员以及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车辆。

学生家长务必做到:

家长务必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防止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青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