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规定2025年1月1日起,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支付资格进行“驾照式”管理全面落地。
管好医生手上“一支笔”
9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12分终止
国家医保局去年9月发布的文件中表示,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记分,相对较轻的问题记1~3分,较重的记4~6分,更严重的记7~9分,最严重的将记10~12分,甚至有可能一次性记满12分。
在《规程》中则对如何扣分进行了细化,文件明确:
对同一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负面情形负一般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应按对应记分档次内从低到高记分。对主动交代情况、如实说明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利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可在同一记分档次内从轻记分或减轻一档记分。
对教唆或强迫他人违法违规,或者存在主观故意、拒不配合、拒不改正的相关责任人员,可在同一记分档次从重记分或加重一档记分。
此外, 在同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责任人员有不同类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分别记分,累加分值。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不同负面情形的,按最高分分值记分,不分别记分。多点执业的医师在各执业点记分应累积计算。担任多家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的人员在各定点零售药店记分应累积计算。
根据分数积累情况,相关责任人员记分累计未达到9分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定点医药机构通报记分情况。
相关责任人员记分累计达到9分、未达12分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实施细则,视情节轻重暂停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1~6个月。
相关责任人员记分达到12分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终止其医保支付资格。其中,累计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扣分可修复,
表现好可获评“医保好医师”
被扣分后还可以修复,《规程》明确:相关人员提出记分修复申请的,经其所在定点医药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实施细则对相关人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积极改正、主动参与本机构医保管理工作的可以采取减免记分、缩减暂停或终止期限等修复措施。
此外,相关责任人员登记备案状态暂停、终止期满前15个工作日,可由相关人员提出资格恢复申请,经定点医药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告知该定点医药机构。具体时限可由各地自行确定。
通过评估的,恢复相关责任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发生记分处理行为所在的定点医药机构,将登记备案状态维护为正常。其中,暂停资格恢复的,年度内记分累计计算;终止资格恢复的,需重新作出承诺和登记备案。
未通过评估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告知相关人员发生记分处理行为所在的定点医药机构,由定点医药机构通知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强化医务人员的这一意识,文件规定,对于医疗服务质量优良、基金使用效率高,且无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可予以医保好医师、医保好药师等正向激励,并鼓励定点医药机构将其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表示,本次制度出台,监管的颗粒度更细,北京协和医院结合HIS系统的升级换代,同步也在建设和不断完善一套实时、动态、可预警、可视化的管理系统。一方面主动配合医保等行政部门加强“一人一档”的资质动态监管、奖惩;另一方面关口前移,事前提醒,规范诊疗行为、计费收费,预警超量、超适应证诊治和用药,以及费用申报等,为一线人员减负,建设一套容易做对、不容易出错的系统,促进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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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国家医保局、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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