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
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也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
从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经查实,使该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将能获得以下相应的悬赏金。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潘婷婷,女,1989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瓜州县渊泉镇农副公司家属楼2单元4楼东户,身份证号码:622126198906010225。
执行案号:(2024)甘0922执1793号
执行标的额:1666716.34元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潘婷婷的财产线索,提供被执行人潘婷婷的财产线索并查证属实,该财产线索处置后,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0937-5945626
举报地点: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
瓜州县人民法院
2025年2月8日
来源丨瓜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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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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