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法谋取工资薪酬,男子杨某与左某某(另案处理)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伪造学历、证书等材料应聘入职上海多家公司,骗取劳动报酬2万余元,却从未实际到岗工作。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3年8月,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机关接到一公司报案,称有两名男子入职后根本没有到岗,却不断拿空响。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将杨某、左某某抓获归案。该案件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二人向检察官交代了实情。

杨某、左某某二人长期从事销售工作,深知销售岗位无需坐班、打卡的特殊性,遂想利用这一便利,在多家公司重复入职骗取薪酬的方式敛财。2021年11月1日,二人经事先商量,伪造了虚假学历、证书等入职材料,向上海某贸易公司递交简历,谎称自己能够为该公司完成巨额融资。成功入职后,二人通过虚构拜访客户记录、编造工作汇报等方式制造“努力工作”的假象,实则从未参与任何实际工作。

尝到甜头后,二人故技重施,再次以同样手段入职一科技材料公司。为避免诈骗行为被发现,他们甚至向该公司提出无需缴纳社保。此后,二人以该方式多次牟利,直至案发。

2024年11月22日,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鉴于杨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退出违法所得,并获得被害公司谅解。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