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11日消息,南京港公告称,其与盐城国投石化有限公司、上海融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