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方实验”)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事项作出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未履行等情况,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若致使投资者受损将依法赔偿,还将对负有个人责任的董监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等措施。因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履行等的,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未履行将说明原因并道歉、赔偿,未承担赔偿责任将被扣减分红、限制转让股份等,因未履行获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因客观原因未履行等的,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未履行将说明原因并道歉、赔偿,未承担赔偿责任将被扣减分红、限制转让股份等,获得收益归公司。因客观原因未履行等的,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未履行将说明原因并道歉、赔偿,未履行事项发生后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获得收益 5 个交易日内支付给公司。因客观原因未履行等的,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