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近日,一则武汉某公司《关于对未按照要求提交年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人员的处罚通报》的文件在网络上广传,该文件写明,该公司全体员工应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写800字至1000字的心得体会,超出/不足字数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有员工因心得体会超出规定字数1398字,将被处罚6990元。12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就此事沟通,“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封面新闻)
少一字扣钱,多一字罚款,在这家精细化管理到极致的公司里,“字数要求”被赋予了真金白银的分量。一本正经的重罚,被煞有介事地用在了细枝末节的事情上,莫名的错乱感,不免令人困惑。所谓“心得体会”,本该是有感而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该司将之严格限制为“写800字至1000字”,看似是精准定量,实则也未必就有多少说得通的道理可言。此类“规定”,更多是管理者单方面地强加于人,其本身就充斥着想当然与随意性。
面对质疑,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企业有规章制度,“违反了就有惩处,其本意是不想让大家在文字上花费太多功夫,洋洋洒洒写两三千字是浪费时间。”的确,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可以制定各种内部管理规范。但需要厘清,“公司规定”从来不是没有边界、随心所欲的。理论上,其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充分公示,且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公司内部规章中的“禁止性条款”“问责性条款”,一旦与“扣钱”挂钩,就必须经得起更为严苛的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评估。
公司管理,“扣钱”是个重要的实施抓手。这一经济手段,简单高效,直击命门,妥妥拿捏了员工的三寸。“员工心得超字,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此类奇葩的扣钱事由,在职场并非孤例。其所暴露的,是某些用人单位“归错泛化”“以罚代管”的乱流,员工动辄得咎、动辄被扣钱——这里面,颇多概念混淆、是非错乱。比如说,把“不合要求”“不符期待”,粗暴等同于“过失”“过错”;比如说,脱离实际的后果、损失谈“罚款”,这无异于变相剥夺。
“扣钱”涉及对员工利益的削减,这从根本上注定了,其是一种较为严厉的“管理手段”,是应该慎用而非惯用的。对员工施以罚款,并不是一句“照章办事”就能自圆其说。依照不合理规章所作出的处罚,当然也没有任何道德合法性可言。公司罚款,不能作为一种“逼人就范”“立威驯驭”的影响力杠杆。因为“心得体会”字数写多写少这种鸡毛蒜皮之事,就对员工大开罚单,模糊了“按劳取酬”“按能力与贡献分配”的价值基座,而是按忠诚度、听话度、服从度“筛选”,这种公司文化,无异于是自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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