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超员

零酒驾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经成为了众多司机的共识。但无酒不成席的理念更是“深入人心”,朋友聚会,家人团圆,难免喝两杯,如今元宵将至,每逢佳节时刻,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行驶,不仅如此,吃完饭顺路的亲朋好友在车上挤一挤,凑一凑,也是时有发生,但这种情况可万万“驶”不得,接下来的一起真实案例希望能引起屏幕前的您对超员酒驾等违法驾驶行为的重视。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吉阳路与龙华大道交叉路口,吉水交警正在开展查处酒醉驾统一行动。13时31分许,交警发现一辆车牌为赣D****9小型客车有超员嫌疑,立即上前拦停该车辆,当车门打开的一瞬间,民警看到车厢内挤满了人:“1个、2个、3个、4个......9个。”核载5人的小车竟坐了足足坐了9人!超员50%以上。就在民警准备进一步检查时,驾驶员身上的酒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交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测试的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称中午在亲戚家做客,没喝多少酒,家里孩子也多,一辆车坐不下,所以就挤一挤,很快就到家了。

面对“酒驾+超员”的双重严重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和乘客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并将车上人员进行分流,用警车将乘客送回,并告知乘车人不乘坐超员、酒驾车辆,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最后,交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友情提示:相关处罚标准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记6分,罚款200元

来源:交警大队文峰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