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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有个文件发布的不声不响,但是影响其实有很深远。文件说的是:要开始《四川成都系统整治中介行业突出问题》,主要将针对于“中介行业”开始整治。

当然明面上说的都是一些和大家生活中比较相关的中介方,比如说各种黄牛,号贩子。可 实际上,真正下锤整改的地方,其实还是在《 》上。

所以大家会发现:

金融中介,作为中介的一种,

最近开始有一些走到了台前来。

其原因也比较简单:

主要是这次整治中介,让金融中介中不少人躺着赚钱的一个主要套利方式,也就是:以前这些人从银行贷出来钱,借给那些没办法从银行贷到钱的“中小微企业”,赚一个差价的套路,被断了。

其实这个套利玩法并不复杂:

小微企业,大多没什么良性资产。作为银行来说,肯定是不愿意承担坏账风险的。给他们放款,到时候收不回来咋办?谁承担责任?所以虽然说中小微企业是经济真正的“未来”,也是大量就业岗位的提供者。但是从银行的角度来说,这钱还真有理由不发下去。

而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资金是限制企业发展的第一大因素,而做生意多的是临时需要钱的地方。金融为什么称之为经济的血液,是因为真的可以给中小微企业补血,就算要死了,都能吊住一口气。这点各地的僵尸企业,大概是深有体会。

而中小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这个问题总是要解决的,所以就有一群人站了出来。他们干的事,就是依靠于自己的良性资产 (关系与房子、固定资产) 从银行贷出来一笔钱,然后加点利息借给中小微企业,赚个利息钱。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借贷难度降低了,资金到账速度加快了。虽然说利息变高了,但也算解燃眉之急的一个办法吧。开公司,都是死不掉,才有以后。

对于银行来说,中小微企业生死问题解决了,自己的贷款发放任务也完成了,坏账风险也转给这些资金中介。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对应都算是好事。

而对于地方管理来说,这种方式虽然不太“正规”,还养肥了一群人。但是中小微企业和银行的问题总归算是解决了,而且还避免了地方企业陷入“贷款难”而寻求“民间借贷”的系统性风险问题。

因此很多年来,这种中介调和的方式,就一直存在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之中。秉承着很多人说的“市场化”选择,甚至于很多中小微企业跟中介之间的关系,比跟银行之间的关系要来的密切的多。

但这个问题,其实从更上面来看,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情况。毕竟这种套利的存在,其实是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负担的,也容易促生银行系统的“个人利益问题”。特别是这类的金融中介,并非是真的规避掉的民贷的风险问题,

从本质上说,这种金融中介模式和民间借贷没太大的区别。只是明面上比民间借贷要正规一些,至少还是个公司,不是说个人行为。但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模式,甚至于资金来源都是一样的。只是套了一层壳,以及说很多问题他们可以在水下自行解决了。

因此说在“金融改革层面”来说,

金融中介的问题是一定要解决的。

要让银行的资金真正的发给中小微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成长,这样才能解放“民间创新能力”,发掘出更多的“小龙民企”。 【画个重点:小龙民企怎么来的,写在前置文章《 》里面了】

而小龙民企的接连冒头,让大量的优秀企业替代掉目前的上市公司。让股市重新爆发出活力,才可以真正让《》成为现实,完成说 股市接替楼市,成为下一个“经济活力”的战略目标。

所以这些年,针对银行的改革没有停过,每一个关于银行的政策基本都会提到要给中小微企业放款。但是银行的说法确实也没有问题,中小微企业没有良性资产,放款之后如果无法偿还,这风险和问题归谁?

当然,

硬说可以讲:

那是银行的审核问题!

只要银行尽调做好了,就不会有风险!

但是作为银行来说:

真正做过尽调的, 是不会说这话的。

举个例子来说,A企业仓库有1万吨大米,可以贷款20万。尽调检查都没有问题,但是拿到贷款第二天。A企业大米在几个月的时间内被偷了一些,或者说换成了一些陈米,或者干脆着火了什么,或者发生了其他的什么意外情况,这账,怎么算呢?

法律一直是滞后性的,追究责任是事后的事,造成的风险和影响才是事情的关键。就像之前我在2024年5月24日的前置文章《》中说过一个点:楼市不能崩,难道银行就能承担金融性风险了吗?

所以

银行的这个问题没法解决之前:

关于说给中小微企业放贷的问题就一直是老大难的问题。也就使得大量的金融中介存在,甚至于说很多的大企业都以“自己了解供应商,可以最大程度的规避坏账风险”的理由,干起了金融中介的活。从银行那里拿到了资金,然后借给自己的供应商,赚差价。

因此:

金融中介套利,一直没有解决。

但是就像网评爱说的:

你什么都没有做错,但是时代抛弃了你。

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 DeepSeekd的应用,金融中介和银行一直拿在手上说的“风险坏账”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给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