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利民与被执行人黄文涛、李卫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黄文涛、李卫红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姚利民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黄文涛、李卫红可供有效执行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其他财产权益等)。

被执行人:黄文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6年5月25日

民族:汉族

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12幢7层13-15

公民身份号码:422201196605250876

被执行人:李卫红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9年4月4日

民族:汉族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0区恒安花园

公民身份号码:422201196904040027

执行依据: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2016)鄂0902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人民币509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包括本息)的10%(含税费,无上限)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的,债权人承诺按照该线索,予以实际执行到位款的10%(含税费,无上限)的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2-2465252

联系人:冷炳勇 陈晋军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PRODUCED掌上孝感

✍️ 编辑︱扬大

来源︱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