懋公指出赢得132万元的诉讼有三个硬伤。网友:虚假诉讼板上钉钉

今天,看了懋公发表的一篇作品,他指出赢得132万元的诉讼竟然有三处硬伤!

懋公的自媒体账号显示自己是退休人员,工作单位却是西北政法大学。也就是说,懋公退休前也是蜀黍一类的人物。

那么,懋公指出的三处硬伤有哪些呢?

第一,诉讼主体不清

懋公说,赢得132万元的那场诉讼,诉讼主体是杜郭策。而证实诉讼主体的唯一证据,就是身份证。杜郭都有几个身份证?他们又是用哪个身份证提起诉讼的?这些都没有查清。

第二,姚策的出生地不详

懋公说,既然是给姚策索赔,那么,首先就要证实姚策确实是在大药房出生的。然而,至今拿不出大药房的出生证和缴费单,怎么证明姚策是在大药房出生的呢?姚策的身份信息,老杜说是1992年的6月16日。但在诉讼案卷中,既没有92.06.16的出生证明,也没有产妇登记册中老杜这一天生娃的信息,更没有92.06.16早上9点25分(或9点45分)有个娃娃诞生的记录。

第三,姓郭的咋生出姓姚的娃?

懋公说,应该有的一样没有,倒是有一张出生证明莫名其妙地“闯”了进去,那是一张名为“姚峣”的出生证明。“姚峣”是谁?“姚峣”是许敏生的娃,姓郭的咋生出姓姚的娃?如果“姚峣”就是姚策的话,还打哪门子官司?难不成锤子蜀黍也喜欢这张过期八年的出生证明?

看到这些,很多网友义愤填膺:虚假诉讼板上钉钉。两个产妇明明不是住一个病房,愣说成是住同一病房;两个孩子明明不是同一天出生,愣说是同一天出生。而那些法蜀黍竟然全然不查,稀里糊涂地就让大药房掏出了132万元!虚假诉讼,坚决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