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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水富
原标题:水富市关于严防误饮醇基液体燃料的风险提示
近期,因醇基液体燃料保管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问题呈多发态势,为严防误饮醇基液体燃料中毒,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水富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什么是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宴席和户外野炊等。醇基液体燃料(以甲醇为主体)多为透明无色液体,在视觉、嗅觉、味觉上与白酒不易区分,极易发生误饮情况。
二、误食后的严重危害
醇基液体燃料的毒性主要来源于甲醇。甲醇中毒对人的神经系统和血管的毒害作用十分严重,一般摄入甲醇5-15 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 mL可导致失明,30-70 mL即有致死风险。甲醇中毒初期症状有心跳加速、腹痛、呕吐、腹泻、头痛、头晕、全身无力、视神经受损(视物模糊、畏光、视力急剧下降、失明等),严重者会神志不清、呼吸急速至衰竭、肾衰竭,最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三、防范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申报备案。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集体聚餐(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集体聚餐需使用醇基燃料及饮用散装白酒的,应当在申报集体聚餐时一并报备,并签订承诺书。严禁提供使用来源不明及无合格证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散装储藏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严防误饮醇基液体燃料中毒和酒精中毒等事件发生。
(二)落实“五专一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使用醇基液体作燃料时应严格执行“五专一标识”管理规定(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容器、专用台账、明显标识),在包装上贴好“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存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不得放置在食品加工、就餐场所,且严禁与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
(三)树立文明饮酒风尚。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倡导健康饮酒、不要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对醇基液体燃料和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口味异常的酒品要保持高度警惕。饮酒后,若发现有醉酒的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甲醇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就医。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水富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SF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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