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落实国家文物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十堰市“四普”办开展辖区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普查重点区域文物资源系统核查工作,以实现应保尽保、应查尽查。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是赓续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也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线索区域。十堰市“四普”办深化部门合作,主动对接市住房更新局,取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名录和档案资料,并下发至各县级普查机构,对相关文物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系统核查。通过梳理,十堰辖区内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处(上津古城)、湖北省历史文化名村2处、中国传统村落15处、历史建筑104处,共复查“三普”文物点108处,新发现众多文物线索。

同时,十堰市“四普”办按照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与标准规范要求,对全市104处历史建筑名录与3267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一校核比对,发现有部分名录身份重叠。后续,十堰市“四普”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会同市住房更新部门依法依规提请调整,使保护对象身份具有唯一性,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对已公布历史建筑中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要求县级普查办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纳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保护。

文物普查任重道远,文物保护久久为功。下一步,十堰市“四普”办将继续践行“应查尽查、不漏一处”的普查工作要求,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中的文物资源专项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普查重点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和保存状况,丰富文物资源数量和种类,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

(图文来源于“湖北文物”,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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