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熟知县级党委常委构成的人员都清楚,一般在县级人武部主官当中,会有一人为县委常委,此人可以是人武部的部长,也可以是人武部的政委,并非固定不变。
从我国人武部的配备情况来看,会有一位主官在县级党委班子中担任县委常委,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这实际上就是其本职工作。由于是县委常委,其在县委常委的议事决策当中,应当会发挥重要作用。
那么,县级人武部的这位主官,究竟是部长去当常委,还是政委去当常委,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具体谁来担任,各地在配备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人武部的这名主官担任常委,有可能是部长,也有可能是政委。
主要遵循资历优先原则,即部长和政委谁在正团级岗位任职时间更长,很可能就由其担任常委。哪怕是后来到人武部任职,但在正团级岗位任职时间更长的话,不论是后来的部长,还是后来的政委,都有可能担任常委。
因此,无论是地方的任职安排,还是排名,特别是常委班子,对于同一职务级别的任职时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倘若人武部的主官中有一人是常委,另一人不是常委,那么在县级党委的议事决策当中,显然作为常委的人武部主官更具话语权。
比如,如果是人武部的部长为县委常委,那么显然人武部的部长会参与县委常委会的决策,而人武部的政委则不会。
当然有人会问,人武部的一名主官是县委常委,那么他能管公安局局长吗?因为公安局局长很可能是副县长,但不是县委常委。要说人武部的这名主官,如果是县委常委,是否可以指挥公安局长呢?答案是不可以,还有政法委书记管着呢。县委常委中人武部的这位主官,只是一种需要,人武部有一名主官担任县委常委而已,别把自己位置摆得过高。一般公安局这个系统,都是由政法委书记来管理。
总之,主要情况是各地人武部基本上会有一名主官担任县委常委,就如同市级的军分区有一名主官会担任市委常委一样,主要是出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需要。在县委常委的议事决策当中,需要人武部有一名主官担任常委。而并非有其他特殊意义。
不过,各地的县委常委往往会联系一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等,所以人武部的这位县委常委,既要落实县委常委中有关国防动员方面的工作,也会联系一些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这些原本并非人武部的工作,但也是需要去做的。
大家对于县级人武部主官担任县级党委班子的常委有何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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