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电商,越来越把「厌恶品牌」这件事摆在明面上”

最近,蛮多行业内的讨论,都在指向这一观点。

怎么理解?

“从本质上看,电商平台和品牌是天然对立的,电商平台的本质是把流量拆分打包卖给商家,如果品牌成立且自带流量,就可以打破平台对流量的瓜分机制。”

亚马逊一早想明白这事,所有产品按照品类搜索提供单品单链,不做店铺逻辑,这么多年也不欢迎Nike这样的大品牌。

在国内,早期天猫大力扶持一波世界500强品牌,顺便把用户和小商家拱手送给拼多多。现在大家都明白了:

平台的最优解在于大力去品牌化:让大家在搜索(货架电商)和信息流场域(内容电商)彼此竞争,卷生卷死。

商家如果想做品牌,对不起,给你的流量只够推一个产品,用户的耐心也止步于此。

那么,站在商家一侧,消费者可以绕过品牌直达购买和选择产品。为什么还要遵循以往的逻辑,非要做一个品牌呢?

对此,我的观点是:

过往,品牌是用户选择和购买的理由,即创造销售机会;

现在,品牌是用户复购和增购的理由,即降低流失和增加购买。

也就是,用户可能跳过品牌直选产品,但购买产品后会不会复购,会不会被竞品截流,会不会有再买旗下其他产品,品牌在其中仍旧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品牌的存在,能为用户已经发生的购买行为自证合理性,并在信任和偏好的加持下,持续主动选择和推荐。否则,要给平台一遍遍支付更高的价格去反复获客——这是存量消费市场中,企业最大的成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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