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

《徐州市推进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

明确了补贴对象、活动时间、补贴标准

及换新流程等相关内容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最终销售价格(新车价格减去商家优惠)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

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

台铃电动车店内,记者见到了刚刚喜提新车的董女士,“新车原价是3200多块钱,现在享受国家补贴补了900多。旧车又折了500元,到手价是1800多块钱,挺合适的。”

有关事项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补贴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并且,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推出的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据统计,截至2月10日,全市115家门店累计换购11903辆电动自行车,累计销售额2346.9万元。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多措并举推进“以旧换新”,让消费者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同时有力激发市场的消费潜力。

徐州广电记者 | 苗丹 孙智慧

编辑 | 李艳敏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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