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伟兵 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责任编辑|杨琪

编者按

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立足新发展阶段,下好发展科技金融的先手棋,才能打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动仗。2024年,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我国科技金融取得显著进展。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省市科技金融工作模式,结合西部实际,就促进科技金融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相关省市助推科技金融发展的模式

科技金融是各类资本通过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平台等媒介与企业技术创新相匹配,推动科技企业加快成长、新兴产业加速扩张的过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度和水平的持续提升,有效地弥补了传统财政资金投入、企业自有资金发展有限等短板。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Fin 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在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提出上海市要在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上再上新台阶,南京市要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杭州市要成为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嘉兴市要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上述政策工具在创新应用上,优先探索科创与金融的融合,更大力度促进金融与科创“双向奔赴”。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3.19万亿元,同比增长20.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3.2个百分点;获得贷款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5.79万家,获贷率为55.7%,比上年同期高1.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6.03万亿元,同比增长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4个百分点。

在2024年全国各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近三分之二的省市提出要发展科技金融,相关省市更是顺势抢抓科技金融发展的机遇,以求在新的跑道上不断实现突破(图1)。

图1 2010年至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科技金融水平热力图

来源:学习强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相关数据

南京打造“1+3+N”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推动“知产”变“资产”。南京市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打造“1+3+N”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畅通创新成果转化通道。其中,“1”是指出台一套政策体系,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纳入“政银保担”四方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贷款实际发生的评估费、质物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完成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上市发行的发起单位,按不超过实际融资额1%、最高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是指打造三大专业化平台,即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南京专区、知识产权数智化服务平台、南京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各有侧重、功能有别,实现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转让、许可、数据指标评价、质押融资、公共服务办事等“一张网”“一站式”办理。“N”是指若干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出知识产权纯信用类、增信增贷类、反保类、定向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化产品等。

嘉兴成立“孪生投资公司”,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为解决传统投贷联动业务中,银行与外部创投公司投资决策协同难、收益分配入账难、贷款风险与收益匹配难等问题,嘉兴银行发起成立了嘉兴嘉银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银创投”),两者股东结构完全一致。在业务协同方面,嘉兴银行向嘉银创投推荐科创企业,嘉银创投为其开展股权融资和业务撮合支持,并提供认股选择权退出通道。双方共同进行贷前调查和投贷决策,由于利益、团队、信息共享,在降低沟通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业务协同性。在创新利益分配方面,基于两方股东一致,行权收益可以通过财务顾问费形式,由嘉银创投向嘉兴银行支付;也可以将行权收益全部计入嘉银创投,在适当时机通过红利再投资形式为嘉兴银行补充资本金,实现股东层面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在风险防控方面,两方是同级公司且无直接控股关系,可以防止投资子公司侵占银行资产风险,并且避免嘉兴银行直接持股可能带来的高风险资本占用。

合肥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保障重大科技创新融资需求。合肥市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原创性、重大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与模式。一方面,采用“长期银团+短贷+使用者付费”方式债券融资。推动商业公司与合肥滨投签订《园区租赁协议》构建偿债现金流,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组织银团贷款,提供项目前期建设短期贷款。另一方面,以“调整+增资”方式进行多方股权融资。调整商业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安排央企、省市投资平台、无形资产平台、民企等参与持股。

济南设立风险资金补偿池,完善科技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济南市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多部门联合出台措施对科创贷款进行风险补偿。

一是设立风险资金补偿池。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20亿元,对于合作银行为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行补偿。

二是明确补偿条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等。

三是明确补偿标准。对于不高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人民币贷款,分别给予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40%、30%、20%的风险补偿。

四是强化补偿时效性。合作银行可直接将补偿资金用于冲抵贷款本金损失,并且将补偿申报时点放在银行将中小微企业贷款评定为次级类别或逾期超过60天。

厦门、济南、安徽等地优化制度设计,基金管理市场化。一是管理费约定更加灵活。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规定,子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额的2.5%,在范围内均可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与子基金管理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协商确定。

二是细化尽职免责机制、提高容错标准。《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将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额占基金规模60%以上,且基金清算时投资亏损在40%以内的基金纳入尽职免责范围。《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种子投资基金二期、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50%,雏鹰计划专项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80%。

三是超额收益分配和让利手段不断丰富。除业绩收益分配以外,多地政府引导基金还对招商引资、投资重大项目等给予部分或全部让利。

北京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中小微模式成效显著。目前中关村拥有超1500家活跃的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投贷联动等持续推进,多层次、多渠道科技金融发展模式逐步成型,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逐步优化。

调研显示,中关村科技金融机构服务的科技企业中,中型科技企业、小型科技企业及微型科技企业占比分别为50%、37.5%和12.5%,在完善信用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投贷联动、支持科技信贷和科技担保产品发展、鼓励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推进引导基金规模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银企高效对接平台中,将金融服务供需关系转变为“以企业需求为主导”,促使科技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有效对接金融产品及相关服务。

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挑战

过去五年,我国科技创新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还比较缓慢,高端装备制造、核心芯片技术、生物医药、商业航天、低空经济、量子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

从政策上看,科技创新体制有待完善。针对中小微企业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现有相关政策多为短期,在扶持科技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只起阶段性作用,很多政策倾向于大企业,对科技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政策较少,导致金融机构往往持犹豫观望态度。

从技术上看,与发达国家差距有待缩小。相较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东部地区,西部省市科技型企业技术水平较低,技术人员占比较少,很多企业采取购买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的方式,不利于企业创新水平和技术的可持续提高。此外,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推广效果不佳,不利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图2)。

图 2 我国四大地区科技金融水平演变趋势

来源:根据学习强国、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相关统计数据整理

在管理上看,组织架构有待健全。很多科技中小微企业,缺乏完整的组织架构,法人治理不健全,科技型企业因其“两高一新”(高技术、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难以有效形成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经营目标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从投入上看,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渠道存在制约。当前在财政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需要从政策短和供给短强化对科技金融的支持,促进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高度融合。

相关省市经验启示及建议

科技金融是推动技术革命、产业革命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西部地区要缩小与中东部省市的差距,科技创新是必选项,应发挥国资引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推动科学技术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

营造良好政策氛围,引导科技金融创新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紧密协作,推动构建科技金融体制,落实《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一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保持政策的前瞻性和灵活性,增强金融机构信心和创新活力。二是强化各部门协同发力,推动针对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打通业务堵点,优化金融产品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形成正向激励。

增强政府引导基金“陪跑”的定力和韧性,壮大资本规模。一是拓宽资金来源,逐步提高国企、社保、保险、企业年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政府引导基金的比例和范围。二是以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给予更灵活的操作空间。改变按年度考核,采用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的考核机制和“认缴+实缴”并行模式。三是明确产业定位和支持方向,西部地区应紧贴资源优势和产业规划,确定政府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发展领域和细分市场,提高资金效率和支持持续性。

完善科技金融市场生态,因地因企施策。西部省市应根据自身的产业特点和优势,针对性地开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加强配套机制建设,鼓励证券、保险、征信、融资担保机构等落实“一企一策”,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企业的精准性与连续性。

构建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持续整合省、市、区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 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增信、分险和引领功能。政府部门牵头组建风险共担联合体,涵盖“风险补偿基金+保险+银行+担保+信用增进”等联动互补,按照商业化原则约定收益分配和风险损失分担比例,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解决方案。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产业园区加强合作,扩大科创担保覆盖面。

引导更多民营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民营经济的高科技含量。民营企业的高新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统筹国有和民营资本,调动两种资本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梳理高科技产业并明确公平合理的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金融机构积极引导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加大金融赋能民营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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